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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片段之《疯婆子的日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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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一个精神病。

        如果你觉得这听起来是一种痞腔的辱骂,那我就在后边加上两个字——患者。

        她每天抹着红脸蛋,涂上满满的口红,头上戴着五颜六色的纱巾,不管春夏秋冬,都是穿着一双破旧的拖鞋,如果你不怕作呕,仔细低头看看,会看见她脚趾甲里全是泥。她五官还算清秀,可以判断年轻时是个美人坯子,但今天她以年过四十,周围的邻居都说她是一个神秘的精神病,没有人知道她的故事,因为她从搬过来就是这样,每天从早到晚地拎着个小板凳,站在自己家的楼下,往远处望,没人知道她在望着什么,周围呼啸而过的汽车只能纷纷避让。有人传说她是曾经一个极其骚气的女子,*荡至极,更有一些老人说她是动怒了哪位天神,而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里属于时光花园小区的地段,对面是一家大教堂,上边有一个极大的时钟,每天会准点报时。早上上学的淘气孩子有的故意逗她,拿石头扔她,拿脚踢她,每到这时家长便会把孩子拽过来使劲打了一通,说倒霉孩子,一会这疯婆子发起怒来把你给生生吃了!从此以后,再没有人去理会这疯婆子,倒是这疯婆子不用说话,只要一个眼神过去就会吓哭几个乖乖的女娃,周围的邻居却都习以为常,有的从她身边走过,也只是稍稍躲一下,这躲一下的原因有二:一是向别人示意,我和她不是一类人,我不是疯婆子,二来是躲一躲她身上恶心的味道。

        她四十岁的年纪,看上去却是像三十岁,皮肤很好,不需要化妆品的修饰,或许像他这样的精神状态也已经忘记了化妆这件女人的事,她只是拎着那个木质的小板凳,时而坐在上边,时而用手拿着,看来虽然精神不好,但还是懂得什么是疲倦。

        我每天上下班都会见到这个女人,我也会远远地避让她,而我避让她的原因既不是表示我与她异类,也不是躲避她的味道,而是生怕哪一步走错了,迈进了她自己假想的那片属于她的领土,如果是那样,她拿起板凳给我一脑瓢我都没处说理去。

        我是一家报社娱乐板块的撰稿人,所以很多事情即使看上去再严肃,我也会从中挖掘出点戏谑之味,于是我开始每天观察这疯婆子,希冀于在她身上发掘些创作灵感。

        我上班的位置距离我家步行只需要二十分钟,所以我可以利用这段期间背一首唐诗,想一段文字,听几首音乐,当然也会在路过疯婆子时候观察上几眼。都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会换做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我真害怕这样每天看见她,下辈子我会娶了这个疯婆娘。可是转念又一想,这辈子能天天早晨跟她擦肩而过,那我上辈子是回头看了她多少眼啊?

        我也曾与其他人一起猜测这个疯婆子的来历,我也在想是什么样的际遇能使得一个这样的女人变成神经病患者,除非说她生下来就是生理缺失,那样一来我的一切猜测都显得太徒劳和可笑了。

        然而,有一天,疯婆子却突然消失了。

        先是那天我没有在上班的途中遇见她,我没有在意,心想只是偶然,结果在接下来的一个月的时间,我都没有看见这疯婆子,强大的好奇心驱使我去探寻究竟,然而我没有任何途径去接近一个这样遭人唾弃的精神病,如果有人知道我对于一个精神病这么感兴趣,她们一定会想象我涂红脸蛋,头上插红花的样子。

        后来我托一个记者朋友,让他利用自己狗仔队特殊技能搞到了这个消息,疯婆子是被城管大队打跑了,家也被抄了。

        我来到城管局,亮明身份,刘队点了一根烟,拿鼻子哼哼着问我要看什么。我说想看看疯婆子的东西。

        刘队听这句话的时候正狠狠吸了一口烟,结果差点把自己呛死。

        “你说什么?”

        “我说我想看看疯婆子的东西。”

        “你是她什么人?”

        “刘队,我说了,我只是一个写稿的,不是她什么人?”

        “你怎么对一个精神病这么感兴趣?”

        我说不知道。

        刘队想了半天,身子稍稍前倾,问我“你有精神病吗?”

        我被问得哑口无言,笑了。

        刘队呲一口大黄牙说“好处?”

        我立即反应过来,脱口而出:“刘队,以后宣传你们业绩的事就包在我身上了。”

        “嗯。”刘队又拿鼻子嗯了我一下。想了想,说别的没搜出来,就搜出来她的几本日记,你要看?

        我一惊,这疯婆子会记日记?我赶紧说行行行,我就看那日记。

        “那你就在我这看完再走吧!”

        “好。”我甚至有些激动不已,我感觉到自己的心都要跳了出来,似乎就要探寻到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

        一个年轻的执法人员递过来几个本子,我接过来,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陈旧的封面,但是翻开之后,却看见字迹极其漂亮,美不胜收。这样的本子一共有四个。

        我被请到了内屋去,还是那个年轻人给我倒了一杯茶,这杯茶我没有续过,一个下午的时间,它陪我阅读完了这个疯婆子的半生……

        22岁4月19日今天我参加了全校的短剧小品比赛,本以为老娘会技压群雄,无奈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这个愣头青叫什么名字我还无从考证,但是从面相上看无非是叫王铁柱李二狗之类的,长得就不像是好人,单眼皮、小瘦腿,真是让老娘啃了他的心都有。别让我知道他是谁,否则我一掌拍他个映山红。

        22岁4月23日我和我妈说想自己去北京,被我妈痛骂一顿。放下电话我就哭了,我知道自己没出息,在理想面前显得是那么渺小和微茫。我真的是羡慕余纯顺的坚持,梦想成为他那样的旅行家,北京不是我的唯一目的地,而是我的启程之地,我妈深知这一点,她知道我自己走完了北京,就会去天津、西安、青海、西藏,最后走完一圈,再回到学校。我希望我的人生就像是一座钟表,从这里开始,经历小小的风雨,最后再回到原点,享受落叶归根的快感和喜悦,去体会一个普普通通旅行家的意义。如果有一个人,他和我一样,也喜欢这样的旅行那就好了,我就可以把我的这些心里话说给他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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