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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写手入门 9


【醉酒寒蝉】31,如何保持奇幻小说中的神秘感?

        如题目所示,本贴准备讨论的是“如何保持奇幻小说中的神秘感”,为了避免无谓的争论,让大家浪费力气,先做几点说明如下:第一,本贴只考虑“如何做”的问题,不考虑“是否应该做”问题。

        也即是说,“奇幻小说是否应该有神秘感”、“神秘感是高好还是低好还是没有最好”、“神秘感是否是判断小说好坏的标准之一”等等问题,一概不在本贴的考虑范围之内。并非赞成,也非反对,只是存而不论。

        再直白点说,我是赞同奇幻小说应该有一定的神秘感的,但在此不想就这个问题多做争执。我喜欢,或许你不喜欢,这都很正常。譬如现在我说“讨论如何研制出世界上最滑的香蕉皮”,或许有很多同学觉得“香蕉皮不好,最滑的西瓜皮才赞”,也或许有很多同学觉得“滑是香蕉皮的最坏属性,香蕉皮就应该以不滑为荣”,也或许有很多同学觉得“香蕉皮滑不滑都无所谓”——这些都可能存在,也都可能正确,但都与我无关。我只是想讨论一下“香蕉皮如何才能最滑呢”

        只做技术考察,不做价值判断第二,本贴只是讨论,不是讲座谈论小说的写作技法问题,通常来说都是长期侵淫此道,颇有见地和成就,于是来讲授经验,至少是一己的心得体会。但本贴完全相反,因为作为作者,我赞成“奇幻小说应该有一定的神秘感”,自己写出来的小说却半点没有神秘感。所以这个帖子,并非是医者的讲解,而是个久病患者的自我诊断第三,尽可能讨论具体的、可量化的或者说是可实证的操作手法,而非高瞻远瞩的理论指导如果我不会做一件事情,我希望听到别人告诉我说:“你第一步做什么,第二步做什么,第三步做什么,然后如何如何”,而不希望听到别人告诉我:“你加深理论修养,强化专业技能,认真领会精神,提高思想境界,自然就如何如何”

        同样的,我对别人说话也习惯如此。

        诚然,前者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只是一己之见,有很多不正确,或者很多不能简单适用的地方,盲目照搬会弄巧成拙。但至少它清晰、明确、可验证,当然也可推翻;而后者虽然无比正确,但对于我而言没有任何意义所以这个帖子里,我希望尽可能是讨论具体的、细节性的、技术性的操作手法所以请不要对我说“你应该摆脱这些细枝末节的分析,超越这个层次,分析探寻出更高的道之所在,自然就能无往不利”。因为我的思想层面就只有这么高,我习惯了谈论具体的操作,而不是指导性理论。对于这种,我唯一的回答是:“说得对,但这对于我毫无意义”

        以上是序言,以下是正文一、物以稀为贵——稀有罕见是神秘感的第一前提稀有罕见之物未必就是神秘,但凡是能够配得上“神秘”这个词的,必定是稀有罕见。一件东西,一桩事迹,倘若每天都在眼前发生,司空见惯,哪怕其中当真蕴含什么天地之理,宇宙奥妙,也绝对不会有人觉得神秘。便如苹果下坠,牛顿从中悟出万有引力,壶盖震动,瓦特从中悟出蒸汽之理,但在我辈眼中,全然不过如此,神秘等级压根就是0。反过来,那些神乎其神的地球之谜什么的,例如百慕大三角(神农架野人、尼斯湖水怪等等),向来有神秘之称,众说纷纭。真相如何未知,很多人说是什么外星人超能力或者亚特兰蒂斯之类作祟(我是不相信此类说法的),也有很多人说不过是恶劣天气加上特殊地理环境所致——不管是什么原因,反正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倘若全球四大洋,处处都经常发生类似百慕大三角的故事,那么也就无甚神秘可言了;倘若全国各地,每天野人上街游行,那也就不过如此了。

        同样的道理,在奇幻小说中也是完全适用的,无论是广义上的奇幻还是狭义上的奇幻。比如说,精灵肯定比人类的神秘度更高些,因为相对来说它们更罕见些;卓尔、夺心魔这种更罕见,相对来说神秘度更高些。当然,这是指通常状况,假如哪位作者设定一个世界,人类寥寥无几,卓尔和夺心魔遍地乱跑——那还是有神秘感的,但不是指这些物种,而是因为这种类型的世界太罕见了,太脱离常规了,所以有神秘感。

        然而是否稀有罕见,这种事情不仅仅取决于小说的设定,更取决于小说之外的背景。比如在托尔金刚创造出魔戒的时代,“精灵”是很神秘的东西,因为当时这种尖耳朵家伙初次出场,是个新人,读者们前所未见闻所未闻;但如今小说里再出现精灵,哪怕作者强调一百次“精灵是很神秘的!”照样没有几个读者会买账,无他,因为现在精灵已经泛滥到和人类一样普及一样常见一样遍地都是的地步了。读者们看到精灵两个词,就像看到“人”这个词,半点感觉都无。再比如魔法,火球术,刚出现时想必也令人眼前一亮,大有令人“心底油然升起敬畏感”的意思。毕竟一个人,手上能够突然冒火,而且还能扔出去砸人,这实在是很酷的事情——然而时至今日,火球术以及大火球、超级大火球、无敌大火球之类,已经把全体读者的火抗都提升到顶级,哪怕你是宇宙无敌大火球砸出来,读者也只当是在喝茶看戏。

        再比如说,某作者写一本具有强烈中国乡土色彩的小说,在中国读者眼中看来,未必有多少神秘可言,因为太熟悉了,甚至是司空见惯的大路货;而如果跑到美国去发表,神秘度肯定会相应提升,因为对于老外们而言,这些大路货已经变成了闻所未闻匪夷所思的奇事怪谈。反之亦然。

        所以说,要想达成“神秘”,第一前提是稀有。而这个稀有又包含两个层面的意思:其一是在小说的背景中是“稀有”,其二是在小说发表的整体背景中是“稀有”。

        要达到上述要求,大致也有两种方法:简单的做法就是发明新东西,创造前人从没写过的新物种、新魔法、新风俗,等等等等,需要的是想象力和做设定的能力,我个人认为相对缺乏技术含量,当然有可能因为我不是设定党。复杂的做法则是靠描写,靠功力来引导读者,让读者认同“火球术果然是很神秘的”,也即是说,让读者放弃掉“先见”,转而承认并信服书中的设定,这个显然很有技术含量,但难度也会相应提高。

        就好像现在写武侠小说,要描写某个人很强,是个高手,怎么做呢?第一种方法,就是加倍夸大此人的力量层级。因为大家看武侠实在已经看的太多,什么一掌碎石之类的已经完全不够看,隔山打牛也不过如此,所以第一种方法,我可以写这个人能够一拳打爆一个星球——不过据说港漫高手很多都能做到这点,所以考虑升级为一拳打爆太阳系。第二种方法则不需要这么夸张,依旧是很寻常的武侠世界,但通过描写塑造,能够让读者觉得“此人比起小说里的其他人要强”、“此人的武力超越这个世界的普遍水准”,进而认同“此人是个高手”。比方说这个世界,大家都是普通人,能来什么黑虎掏心就属练家子,这时候冒出一个会耍五虎断门刀的,那就堪称高手了。但这难度实在有点高,因为五虎断门刀这门功夫实在是名声太差,估计十个读者有九个一看就默认“此人乃是个杂兵废柴”——剩下那一个,大概是恰好想起了马伯庸的人在江湖。

        第二、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隐秘是神秘感的第二前提。

        隐秘的第一层意思,其实有些近似于“稀有罕见”。当然,稀有的东西未必神秘,神秘的东西往往稀有,两者是递进关系。汉代的文物出土,举世唯此一件,稀罕则稀罕,摆在博物馆里任人参观,则什么神秘感也没有了。大熊猫是中国独有之物,在全世界也可算珍稀动物,然而每天在动物园里任人观赏,可爱则可爱,神秘感肯定是谈不上——只有神农架野人、尼斯湖水怪那种,惊鸿一瞥,杳然无踪,才能有资格冠以神秘的头衔。古人云: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又曰:帝王心术,鬼神不言。都是通过隐秘来强化神秘感。在小说里也一样,精灵就是因为出场太多,火球术就是因为用得太多,导致丧失了隐秘性,以至于沦落如此。

        隐秘第二层意思,则是反科学。

        先旨声明:我是文科生,数理化知识早就忘得精光,所以想当科学神教徒都不够格。我所理解的科学,并非某个定律,某个公式,而是一种方法。在我看来,科学之要义无他,一曰“可理解”,二曰“可量化”,三曰“可实证”。所谓可理解,亦即符合人类的思维逻辑,当然如果哪位同学觉得自己写的小说打算给外星人看,那另当别论;所谓可量化,亦即可以数据化,可以精确化;所谓可实证,亦即可以重复验证,而不是口头空谈。可理解,可量化,可实证,即是科学,同时也是神秘感的大敌。

        首先说“可理解”。举例而言,两个背景完全相同的世界,两个完全相同的魔法,例如最简单的火球术。现在两种不同的描述方法,第一位作者比较懒,是含糊其辞,反正某人就是砸出了一个火球;第二位作者非常认真,做了非常完整了设定,从魔法学基础理论出发,详细地阐述了某人如何吸纳空气中的魔法元素,通过何种原理凝聚成球,又通过何种方式砸出来,整个过程的运作原理是什么,都写的清清楚楚,仿佛论文。那么仅以维持神秘感而论,哪一种更适合呢?显然是前者。

        再说“可量化”,同样是上面的例子,两种不同的描述,第一种是“一个火球砸出,闪电般地击中了目标,爆炸开来,周围七八个兽人都被笼罩其中”;第二种是“一个火球砸出,四分之一秒后爆炸,以爆炸点为圆心,三十尺范围内的所有生物都受到10点固定伤害”。依然不论写作技法的高下,只以维持神秘感而论,我认为后者的数据太多,显然应该扣分。

        最后再说“可实证”,这条其实和前面所言的“稀有罕见”是相通的。一样东西如果可以重复验证,则出现频率高,琢磨出门道的人多,大家司空见惯习以为常,时间一长还能原样照搬如法炮制,神秘感自然会大大缩水。便如一项魔术,在外行眼中看来神奇无比,但倘若这个外行某日得蒙传授,知晓其中诀窍,回家后依法操练,熟能生巧,不久后自己也能变这魔术了——那这东西对他还有半点神秘感么?

        是故,要维持神秘感,定要反科学之道,以“不可理解”、“不可量化”、“不可实证”为追求。

        第三、民智开,则鬼神辟——不具备普遍性的“科学意识”的世界,是神秘感的第三前提。

        如前所述,科学乃是神秘感的大敌。科学的力量,并非仅仅在于某些公式定律,也不仅仅在于科技产品,当然也不在于考试成绩,更在于一种普遍性的理念和精神所谓科学意识,很多时候即是一种升华的信念,一种意识:这一切都是有道理可讲,有规律可循,有门道可究的。

        举例而言,在远古时代,人类尚不具备“科学意识”,对天地万物星辰山河都有敬畏心,从而虚拟出种种神怪精灵,发展出种种祭祀祈祷。而在现代,科学意识普及,则神秘感几无容身之地。倘若在古时,某人能口中喷火,旁观者必定骇然惊恐,视为神力;倘若在今日,某人如此,则不过是杂技演员或者魔术师而已。

        一场魔术开演,观众无人知晓其中的门道,但所有人都不会当真以为这是什么魔法仙术,而都是会默认“此魔术也,幻惑耳目之道而已,其中必有机关”——这种认知,就是一种科学意识。

        对于奇幻小说而言,“魔法”无疑是最重要的元素和特色之一。而魔法要保持神秘,不仅仅要密不外传,不可泛滥,更不能让这个世界具备普遍的科学意识。假设一个世界,一亿人口,其中九千九百九十九万九千人均是麻瓜,完全不懂魔法,只有剩下一千人是巫师。然而因为某种原因(比如巫师抛头露面太频繁,比如整体教育水平高,比如作者就是爱这么设定),整个世界具备普遍性的科学意识。则你任何魔法,哪怕再高明再强大,在大家眼中看来也没什么神秘感,无非是“很强的魔法”、“非常强的魔法”、“特别强的魔法”、“能够媲美磁场转动五万匹的魔法”而已。他们确实连火球都不会放,就像魔术表演的观众全都不懂魔术,但他们都有清楚的认知,即是“这一切都没什么神秘的,其中都是有清楚的道理可循的,只是我们暂时还不会而已。只要我们有机会去了解,有机会去学,照样也是有可能学会的”

        这种意识一旦形成并泛滥,则神秘感就完蛋了......

        下面说说典型的反面教材——被遗忘国度,也即是通常所说的FRFR是著名的高魔世界。何谓高魔,我的理解并非说因为FR曾经出现过能够挂掉神的魔法,所以是高魔,也不是说FR的巫师牧师整体比较凶悍能打,所以是高魔。高魔之所以为高魔,第一自然要有足够的魔法师(包括神术者和奥术者)数量,第二自然要有足够的魔法普及水准,第三则是要有相对普遍的科学意识FR恰好样样符合,一个都不缺假设你是一个FR的土著,普通的老百姓,没有任何冒险职业等级,过着和周围邻居一样的生活,从小一起长大。现在有一天,你看到前面有个人,手里冒出一发火球,轰杀了三只地精。

        那么你的反应是什么呢?会震惊?不敢置信?五体投地地膜拜?视为天神下凡?还是觉得“喔,今天遇到个巫师了”?

        我相信,会是最后一种。原因何在?就因为FR的整体背景设定。在FR,魔法师太多,魔法的知名度太高,有相对严谨完善,充满体系和位阶的魔法学,还有专门的,设在大城市里对外公开招生的魔法学院。此外还有魔法物品在商店里出售,龙脉啊神子啊在你家隔壁定居,等等等等。所谓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导致的结果,就是一个普遍水准的FR土著,对“魔法”这种东西,不会有多高的神秘感,只不过就是一种“工具”而已,就像杀人,战士用剑砍地精,巫师用魔法杀地精,如此而已,不足为奇。而无论是魔法的普及,是巫师的常见,还是魔法学理论的精细、成体系和普适(可以公开招生,是个人都能学,除了智力之外,不要求任何特殊的天赋、血脉什么奇怪的限定),营造出了这个世界的居民,具备普遍的“科学意识”。他们或许不懂半点魔法,但他们知道“这只是魔法而已”。

        用前面的分析来看,FR这种高魔世界,首先违反了“稀有罕见”的前提,又违反了“隐秘”的前提,更违反了“不具备普遍科学意识”的前提,原本应该是很神秘的魔法,自然就堕落成了神秘度为0的东西。

        回头一看,发现已经废话写了一大堆,于是懒惰性习惯发作,赶快收尾,直奔结论结论:所谓太阳下面没有新鲜事,无论什么小说,写的其实都是人的故事。而人的故事,其实也无非生老病死,爱恨情仇。如果要讲本质,本质上大家都一样;如果要讲表现形式,那么奇幻小说相比于其他小说,其最重要的特色,无疑是魔法的存在——此处魔法是广义,也包括魔法生物、魔法现象之类魔法要保持神秘感,应该如何做呢?我认为首先它不能普及。由于魔法基本都是人来用的,也就是说魔法师应该少——注意,此处魔法师不等于巫师,牧师德鲁伊什么的一概都算其次它不能广为人知,一个在各大城市开设魔法学院公开招生的世界,一个酒馆里动辄看到有人表演法术的世界,一个走在街道上都能看到巫师施法的世界,一个家里洗澡都直接从水元素位面抽水的世界,显然是不够格的再次它应该设计严格而且奇怪的限定条件——不能单纯是智力,甚至应该刻意地不考虑智力因素,因为推崇智力,认为智力越高则必定学魔法能力越强,原本就是一种潜在的推崇逻辑和科学意识的想法,应该大力打压、摒弃。DND设定以及由此衍生的设定,都把智力作为学习魔法的充分且必要条件,这种做法的好坏不论,但对于“神秘感”是绝对的破坏。因为这分明就是把魔法当做科技来研究,而科技是最要不得神秘二字的。那么设定什么限定条件呢?这个就因人而异,比如血统啊、某些体貌特征啊都可以。似乎是《金枝》还是哪本书里曾经说过,原始人的祭司、女巫之类,往往有些奇怪的要求,例如孪生、畸形之类,本意只是因为这样更罕见,更难寻,但也正因此而赋予了一层神秘感。如果你直接说“谁智力最高,谁就来当巫师”,那就一点意思都没了废话这么多,最后举个例子作为结束比如很多小说里,常常会形容某位美女有“神秘”的气质——那么什么样的美女有神秘气质呢?

        首先她需要相貌美丽,而且是稀有的美丽——倘若相貌平庸,遍地都是,那神秘个鬼啊其次她需要穿一定的衣服,不能裸奔——全脱光了摆在面前,香艳则香艳矣,神秘......还神秘你个头再次她也不能穿得太多太厚——厚到让人压根看不出身材看不见面容,连理睬都不理睬,那确实是神秘到家,神秘到被直接遗忘了最后她还不能处于一个普遍都是科学家的世界——如果这个世界上,人人都是科学家,一看迎面走过来的美眉,立刻脑中冒出“蛋白质、水、碳”或者“血管、肌肉、脂肪、骨骼”,那就是彻头彻尾的悲剧了前几点其实容易做到,或者说相对容易做到,往往最不被注意的,就是最后这个“普遍性的科学意识”。

        32,论小说中人物形象的塑造。

        “形象”,金山词霸对这个词给出的解释是“用有效和生动的语言刻画和描写的有形或可见的表现”。就像那个帖子里说的,一部小说的成功之处,也在于若干年之后,读者一提起书中某个人名,立刻脑海中又出现那个活生生的印象。是的,在我理解,“形”是作者给出的描写,而“象”就是在读者脑中形成的印象。

        但“形”又绝不仅仅局限于外形的描写。刻画一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既可以通过外貌、神态、语言等感官印象的传递,也可以通过与故事情节相辅相成,利用人物个性的塑造、人物技能的展现、人物际遇的安排等深入刻画人物形象,还可以通过“先声夺人”、“绿叶衬花”、错位搭配等手段技巧来进一步加深读者对书中人物的印象。下面结合一些广为熟知的文学作品一一详解。

        外貌如同我们现实中接触一个人,那么最初级的印象一定是他/她的外貌。甚至有时候这个初级印象会一直影响到其后更高级印象的产生,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以貌取人”。人物外貌形象的塑造有两点:一是外貌塑造最好符合人物设定,这个很好理解,好比林妹妹这天仙般的人物就不能天生一张麻子脸,靖哥哥这种忠厚老实胸襟坦荡的正面大侠人物就不适合獐眉鼠目……二是外貌描写没必要面面俱到,最好能突出一个特点,既符合人物设定又能够让人一下子就记住的。比如我们很容易就记住四条眉毛的陆小凤,永远一身白衣的西门吹雪,而《楚留香》中水母阴姬略高的鼻梁则凸显了这个女人独立刚毅的性格,而《三国演义》中桃园结义哥仨的外貌分别是:“刘备:刘玄德,生得身长七尺五寸,两耳垂肩,双手过膝,目能自顾其耳,面如冠玉,唇若涂脂;关羽:关云长,身长九尺,髯长二尺;面如重枣,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相貌堂堂,威风凛凛;张飞:张翼德,身长八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声若巨雷,势如奔马。”

        神态如果说外貌还是静止的表现,那神态已经可以让我们动态地去更深入了解一个人物了。而神态同样可以是很多人物所独有的标签。比如我们绝不可能看到李逵会倚门回首、含羞不语,而郭靖则更不可能嘴角带了那所谓“邪邪一笑”。神态同时也是人物个性和故事情景所共同决定的,该喜时候喜,该悲时候悲,如果一个人物刚刚父母双亡,痛不欲生,转脸儿又和别人嘻嘻哈哈,这只能叫二傻子了。另外各人有各人喜的方式,各人有各人悲的表现,林妹妹每到伤心处必揪了手帕抽抽搭搭,而张飞死了二哥则是旦夕号泣,痛饮而醉,这个也是人物性格所决定的,乱不得。

        语言有句俗话叫“见什么人说什么话”,意思是顺着通话对象的语言方式做出改变,其实换言之是因为“什么人说什么话”而决定的。每个人有每个人独特的语言表达方式,因此,语言可谓是人物一张有声的名片。与外貌描写类似,人物的语言一方面要与人物个性相符,该文的就文,该粗的就粗,该繁的就繁,该简的就简,所以王熙凤作诗就只能起一句“一夜北风紧”,而从林妹妹的樱桃小口里则断然不会冒出“直娘贼”这几字来。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小的技巧,有时候给某个人物一个口头禅,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比如《亵渎》中骨龙的那句“太卑鄙了,太无耻了!”立刻衬出骨龙这个邪恶马屁精的形象;又比如《武林外传》中吕秀才那句“子曾经曰过”既有现代人的喜感,又符合这个人物书呆子的形象。

        人物个性的塑造其实前面说的这些,尤其是神态和语言都与性格息息相关。一个人物,要想被人记住,除了神态和语言之外,还有很多途径。比如名号,对,就是一个简单的名号。西门吹雪、楚留香这样的名字,“黑旋风”、“智多星”、“灭绝师太”、“赤练仙子”这样的外号,都足以用最精炼的文字向我们传达了最直观的人物信息。有时候也可以在人物出场时单独设计一个小段子,聚光灯一打,突出效果也很明显。很多武侠小说家,比如古老、温瑞安就很喜欢这样处理,最新的网络小说《**风云二十年》也经常用一个小故事给一个人贴个醒目的标签,效果也相当不错。人物个性还可以通过人物行为来展现,比如粗豪的人通常会大开大阖甚至毛手毛脚,而小心谨慎的人则必三思而后行,凡事有规有矩。再比如郭靖会初见黄蓉假扮的小叫花便倾囊相待,而杨康则会折了兔子的腿来骗母亲医治以瞒天过海。有时也可以赋予人物一些独特的爱好,同样让人印象深刻。比如洪七公爱好美食,不仅因此而得“九指神丐”的名号,更因此而牵出一大段黄蓉美食骗功夫的奇趣情节,其他的例子也有不少,诸如《笑傲江湖》中有人萧瑟相和,有人痴迷琴棋书画,有人贪杯而搜集酒器,都给人留下独特印象。当然,通过心理描写也能刻画人物形象,《鹿鼎记》中韦小宝大量的内心独白为这个人物增色不少,如果单是内心独白的话其实和语言描写有些类似。此外,小说中人物的个性既可以是一成不变型的也可以是成长型的,比如周伯通从头到尾都是一副老顽童形象,而林平之则从一个豪侠单纯的富家公子慢慢变成隐忍阴毒的复仇恶魔,情节是性格的历史,而性格又会随情节而改变。

        人物技能的展现人物技能虽然也是表象的东西,但不光影响情节发展,有时也会是人物形象的一个独特标志。在很多武侠小说中,往往每个人的独门功夫就是这个人的名片,比如小李飞刀例不虚发;又比如“没羽箭”张清、“浪里白条”张顺、“小李广”花容……至于金庸小说中的例子更是数不胜数,比如欧阳锋是“西毒”,慕容复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还有各种巧立名目的诸般武功,比如黯然销魂掌、独孤九剑、打狗棒法、左右互搏等等,每一套武功背后往往都带出一个生动的人物形象和几段趣味盎然的故事情节。忽略了这些特色,只是简单的谁一剑砍来,谁一拳打去,这种文字又有谁会记住呢?

        人物际遇的安排有时候单单一段离奇的人物际遇,也足以让读者对这个人物留下深刻印象。比如《倚天屠龙记》中的张无忌,作者并没有赋予他多少令人一目了然的独特个性,也没赋予什么特殊外貌,却安排了非常独特的身世,他的父亲位列正派中的武当派,而母亲则身属邪教中的天鹰帮,师祖是武林泰斗张三丰,义父却是拥有屠龙宝刀、人人痛恨又人人窥伺的谢逊,各种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一段又一段阴差阳错的人物际遇,足以让读者的视线再难离开这个神奇命运的主角。

        “先声夺人”

        这个其实是指在人物出场前,先通过大量侧面烘托,在塑造人物形象的同时又勾起读者的好奇感。比如《笑傲江湖》中男主角令狐冲的出场,通过恒山派小尼姑仪琳的叙述,让我们在目睹令狐冲其人之前,先在脑海中生成一个有勇有谋、豪侠仗义却又有些轻狂不羁的华山派大弟子形象。这个所谓“先声夺人”,其实就是先舆论造势,利用第三方的讲述,侧面树立人物形象。

        “绿叶衬花”

        我们总是希望笔下的人物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其实最主要就是要突出他/她个性的地方。这种个性的,或者叫独特的东西,有时候需要通过其他人物的衬托,来重点突出此人物。比如《红楼梦》中很经典的一场戏,林妹妹进贾府,书里用借黛玉之眼观足了贾府这等名门大宅的森严气派,突然一阵笑声传来,黛玉纳罕道:“这些人个个皆敛声屏气,恭肃严整如此,这来者系谁,这样放诞无札?”正是通过这种反差强烈的对比,让初一出场的重要人物王熙凤释放出强大气场。这种对比反衬,也很自然地符合了她在贾府中的独特地位和其人的个性,当然不是时下网络小说中那些动不动漫天释放的王者之气所能比拟的。

        错位搭配所谓“错位搭配”,其实是利用对读者一些惯性思维的颠覆,来加深读者对人物的印象。比如《笑傲江湖》中先是通过大量的烘托描述,让人先对东方不败产生一个无论武功还是身份都高高在上的一个强势男人这样一个印象,等这个人物初次登场时,居然是一个不阴不阳的、对杨莲亭百依百顺的人妖,让读者大呼意外的同时自然也牢牢地记住了这个人物形象。而圣姑任盈盈则先被令狐冲当做善解人意的年迈婆婆,当读者也随着一起对这个“婆婆”心生敬意的时候,峰回路转,圣姑居然是个妙龄少女,身份与形象的巨大反差也同样很好地起到了加深印象的效果。前面所例举的语言、神态等描写其实也可以用来进行错位搭配,比如卡西莫多这样恶魔相貌、天使心肠人物,不过这对于作者的笔力往往有更高的要求。

        以上种种,俱是小说中塑造人物形象的常用手段,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往往会收到很好效果。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既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是立体的,但最终一定要是合理的。完全虚拟抽象出来的人物往往是虚假而空洞的,我们完全可以从身边、从接触过的影视文学作品中提炼出一个个真实生动的人物形象,先构思好重要人物的个性设定,然后顺其自然地让他/她说、让他/她动,让情节成为性格的历史,让你笔下的人物成为留在读者脑海中的永久“形象”。

        33,新人写手应注意的七点第一,清楚自己就是写快餐小说的,别把文青的那套拿来书里现。真有那功力,专门写出版的书去。

        第二,坚决不能慢热。因为现在读者的选择范围太大了。

        第三,更新不求太快,但至少要保持一天五千字左右的更新。否则在今时今日,没法混。

        第四,文笔,其实真的不重要。在乎这个,更新速度就降下来了。

        第五,网文的立意,很简单,就是成功学。主要是两条线,一条是事业线,一条是爱情线。更说得直白一些,就是打怪、升级、泡妞。

        第六,除了成功学之外,还要注意塑造人物。要能给读者留下鲜明的印象。不光是外在外貌、口头禅什么的,关键要有不一样的性格、爱憎。

        第七,就是合理性了。情节在逻辑上不合理,会让读者少了代入感。

        下面来详细的阐述一下。

        一。在网文界,经常听到一句话,“文青是种病”,窃以为这句话虽然有些偏激,但仍然是极有道理的。

        2011年的网文界背景已经是:求名求利的商业写作与为兴趣进行的文学创作,越来越泾渭分明了。

        我有个观点。网文的主流,目前就是快餐小说。要么适应他,要么凭自己的功力,去走实体、出版的路子。像有些朋友那样,又想在网文圈子里混,又看不起YY,看不起小白的话,真的思想过时了。

        有实力、有抱负的文学青年,可以往出版的方面去发展。今时今日的网文界,不像网文界发展的早期,可以在纯文学和快餐文学之间走中间路线了。一边是快餐文学,一边是纯文学。向左走,还是向右走。只能选一样。这是我最近的思考。

        想走中间路线,不是没可能,但有个前提。你得先成神,至少得是小神。你才有资格来谈风格。

        当然,我的意思,不是说写手就不需要提高自己的文学修养。只是现在网文的主流,真的实在不适合用来表达作者本人的思想。

        什么是真文青?就是有独立思想,有远大抱负的文学青年。真文青写书,喜欢把自己的思想凝入小说中。这样,是快餐当道的现在,是行不通的。

        因为,再有深刻的思想性,也比不上会编故事。

        所以,敬告所有准备投身于网文创作的文青们(这里指新人),先把自己的内涵收敛一下,等成神了,再来充分表现不迟。

        顺便提一下伪文青,这种是脑子里其实没货,但喜欢用华丽而空洞的文字来粉饰雕琢,以显示自己文采、知识的人。突出的特点是有特别多的不是必要的环境、外貌等描写。还有就是喜欢通过虐主来表现自己的与众不同。

        真文青也虐主,但真文青虐主的情节是为了表达自己的思想而服务的。而伪文青的虐主,就是为虐而虐。

        伪文青们,如果你们的订阅差,甚至上不了架、签不了约,千万别抱怨编辑、读者没有欣赏水平。因为这都是自己造成的。

        我之所反文青,更反伪文青,是因为阳春白雪、小资的那些作品,商业前途真的不大。想写这些的,目前还是只能走出版的路子,在网文主站,是混不开的。

        二。在网文界的早期历史里,有很多很火的慢热小说。但是,那是早期。现在,不流行慢热了。

        原因是早期网文小说不管是数量还是种类,都比现在少得太多。

        新人,想走慢热路线,那是找扑。

        读者的选择,很多,同类型的书,可能同时有数百本在更新,为什么非要看你的?

        大家都熟悉一些慢热的作者。比如大神酒徒,就是这么一位代表人物。

        《家园》、《开国功贼》都是慢热的书,也非常成功。但是,酒徒之类的慢热大神是不可模仿的。

        想学酒徒,也不是不可能,前提是有他的超人气、深厚功底。要不然,也得像校长一样,有数十万字还没签约,还保持雷打不动的自信才行。

        ·三、在网文界,更新是第一生产力。

        这是由目前的网文的VIP模式和盗帖站泛滥所决定的。

        90%以上的读者,是只看盗帖的。剩下的不足10%的读者,也只是针对某些喜欢的作者、或喜欢的章节订阅。

        想找盗帖很容易,那为什么还要看原版正版的?那得原版的提供更好的服务才行。盗帖,总是要相对滞后于原版的,喜欢求新求快的读者们就爱追捧一天两、三更的作者。如果速度慢得像蜗牛一样,那作者本人别抱怨为什么订阅少。因为读者只需要几天一次浏览盗帖站就行了。

        积累读者群,需要时间,作者想要积累读者的最简单的方法是尽可能把小说写长。

        谁像三少一样,能坚持数年间天天万字更新,只要小说写得不是太滥,谁都有可能成神。

        当然,谁都像三少,是不可能的。对一般的新人写手来说,别多贪求快,只要稳定更新就行。每天保持两万字更新,是稳定更新;每天只保持三千字更新,也是稳定更新。宁可单日少更点,也别断更。断更只有一个可能——自损人气。我深爱的蝴蝶蓝,曾经在推书试读版推过三次他的网游之近战法师,就曾经一日四五更,然后接着歇火了两三天。让一直只潜水,不冒泡的我在书评区抗议了。

        想在数万从事网文创作的新人中,杀出一条血路,我估计,如果文笔或构思不是特别出色的话,现在要至少日更五千字了。

        四、说了一、二、三,终于要轮到文笔了。

        文笔,在当下的网文界,真的不是那么重要。

        因为,追求文笔,和追求速度必然是有冲突的。

        尤其对新人来说,别幻想着在短时间内看了写作指导,或听了老师讲课就能迅速提高文笔,这是不现实的。这个,只能靠长期的积累。

        而且,网文界,也不需要太出色的文笔。网文界文笔的最大要求就是流畅而已。所以,千万别像上面讲的伪文青一样为了显示文笔而进行很多不必要的环境、人物描写。读者,说不定还会认为是在注水拖字数。

        五、网文的立意,被简化了。不像纯文学一样,有那么多。

        成功的网文,就是不断重复着成功学。

        一个是事业上的成功,如成皇、成神,称霸大陆、破碎虚空、天下第一等等。

        一个是爱情上的成功,如**、**,或一两段与众不同、刻骨铭心的爱情。

        我说三个烂俗的词:打怪、升级、泡妞。

        就这三个了,万变不离其宗。不论玄幻、军史、都市,都是这样。

        升级流,是网文界的王道。种田流,是升级流的一种经典变体。

        女频文我看得极少。所有类型的主站文,都是不停的打败一个又一个的敌人,提升一个又一个的等级,占领一个又一个的地盘,用王八之气或是实力收服一个又一个的小弟,搜罗一个又一个的奇珍异宝,征服一个又一个的女人。

        完全没有例外。只有一个女主的,那也只是数量的不同,征服本身是相同的。还有上品寒士那样,是靠文化功底来打败和征服敌人。也是升级流。

        用打怪、升级、泡妞三要素,来分析前网文时代的通俗文学,都行得通。

        金庸、古龙,再往前的水浒、西游记,都是。

        当然,成功学,不是完全的瞎打一气。

        猪脚的成功,得靠自己的努力,否则就不叫成功学,叫买彩票。

        成功学,还包括猪脚成功的动机和内因。

        猪脚为什么做某件事?有什么深层次的心理?

        猪脚的某个目标有什么特殊性的意义?

        这些都要通过作者去诠释。因为读者知其然的同时,还想知其所以然。

        ·六、传统小说的三要素,是情节、人物、环境。网文中的三要素,据说已经变成了情节、更新、人物。

        人物,在网文中的作用虽然弱化了,但仍然是不可忽视的一个要素。要尽量有鲜明的特色,不光是外在外貌、口头禅什么的,关键要有不一样的性格、爱憎。要尽量避免脸谱化。

        情节,是由小说中的人物来完全的。人物的出色塑造,情节才更有力量。其实,从某种角度来说,情节和人物,是不能二分的。情节来源于人物,人有怎么样的性格,才会发生怎么样的情节。

        再离奇、与众不同的情节进展,如果和人物的性格不匹配,也最好不要硬来。否则就破坏了小说整体的逻辑性、合理性。

        情节,也就是各个人物之间的各种戏剧冲突而已。成功的小说作者,都是把人和人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都琢磨透了而已。

        七、最后一点,就是小说的情节要具备基本的逻辑性、合理性。

        小说作者,就是职业的撒谎者,用一个虚构的故事去换取人气、名声、财富。和骗子有点像,但又有根本的不同。

        因为小说作者,虚构的,是整个世界。在这个作者虚构的世界里,作者就和神差不多。

        但是,人物、情节、环境可以是虚构的,但是逻辑性必然符合常理。逻辑是人类约定俗成的,或者比约定俗成还要高一点,总之是所有人类的共识。没有正常人能自创新的逻辑,能自创的,都去精神病院了。

        想吸引读者,得先把读者拉进书里来,让他代入。代入的前提是逻辑合理。再爽的书,如果连基本的逻辑都没有,读者也不会有代入感。没有代入感,书就不会跟进了。

        ·目前体会到的,大体是以上七点了,以后如果有新的体会,再继续写。[bookid=2871585,bookname=《灵噬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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