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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所以听到他这么说,我便说,“世事难料,本来就是这样,没什么可感慨的。”

        他耸肩,“也是。”手机响了一声,他掏出看了一眼,看向我,“我去接个电话。”

        我点头。

        这个聚会罗旭出尽了风头,我略扫了眼姚倩倩的脸色,见她虽然神采奕奕,春光满面,但是笑容有些勉强,那些和罗旭聊得很嗨的女生们几乎贴在了他身上,我想那些眼神中不乏让她咬牙切齿的。

        罗旭这个人很混,但也很能混,看看那些一脸仰望的男同学们就知道了,他这个人不但在女人堆里很受欢迎,在男人堆里也不赖。

        聚会上音乐声响起,一些姑娘们眼睛晶亮的看着罗旭,期望得到他的邀请。

        罗旭第一支舞请的是姚倩倩,这让我稍稍挑眉,看来他对姚倩倩还是有几分在意的。

        有人小声自嘲,“这位主儿一来,哪还有人愿意跟我们跳。”

        “上流社会的罗二少,当然让人趋之若鹜,要是没这个身份,也不见得有这么多人搭理他。”

        “嘁,别酸了,就算是凭着他刚才和人交际的能耐,就知道他也能干出一番事来,何况还有一个好的身世,人家有那个资本。”

        “这个姚倩倩不就是攀上了一个富二代,至于在我们这些老同学面前这样耀武扬威吗?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是被人给包了似的。”

        “这年头笑贫不笑娼,知道吗!”

        “嘘,别说了。”其中一个同学扯扯其中一个,看我一眼,朝他身边的男的挤眉弄眼。

        两人噤声,转而讪讪一笑,“婥岚……”

        我淡淡一笑,朝两人点头,“那边都是老同学,怎么不去请她们跳舞?”

        “这就去这就去。”两人笑容不乏敬畏和忐忑,“婥岚,没人请你跳舞啊?”

        我莞尔,自我调侃,“没人敢。”

        两人见我神色坦然大方,也附和的一笑,“那我们去那边了,你玩儿的开心。”

        “好。”

        ——

        反正也没有人请我跳舞,我索性玩起了拍照,重活一辈子,每个阶段总得留下点儿记忆留待以后回忆,要是再像上辈子一样连这些老同学都忘了,那真是可笑了。

        摄像头被人拿手挡住了,我收回手机,拍别的地方,罗旭抢走我的手机,“我来给嫂子拍。”

        “手机拿来。”我伸手。

        他忽然握住我的手,凤眼带情,“嫂子说什么?”

        我抽回手,冷脸,“手机拿过来。”

        他眼眉弯弯,翻看我的手机,“啧,嫂子这手机干净的,连铭胥哥的一条短信都没有。”

        我朝他后面叫道,“铭胥!”

        他立刻转头,我一把抢走自己的手机,脸上露出厌恶之色,“别来招惹我,我和你并不熟,要是真看不过去申铭胥,就去和他较量,别用这些上不了台面的手段针对一个女人!”

        我走出聚会长出了一口气,聚会上居然遇上这么一个玩意儿,还真是糟心。

        天边夕阳如火如荼的渲染了整个天际,时间还早,我索性去了离这边比较近的一家书店。指尖停在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上,我惊讶于茨威格对女性心理的把握如此精准,同时也暗暗在想如果我是他笔下的这个女孩儿,我是否会因为爱情狂热到如此地步。

        我既冷静又痴狂,冷静是因为我懂现实。当现实和爱情擦出火花,爱情往往碎成渣。可我内心深处也愿意相信一些东西,甚至为了它常常盲目。可我不会像这本书里的女人一样,卑微地只求和他有那么片刻的欢愉,甚至不求他记住她,只在临死前告知她与他的过往。

        那我上辈子这么作践自己,到底为什么?

        我想不清,只觉得那时候的自己似乎心很宽,很能够容忍一些不好的东西,不去奢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珍惜能够把握的东西,那个时候的我,虽然平淡的不起眼,可我真心觉得人就应该有一种豁达的心态。

        再看看现在的自己,我已经成了一个缩头乌龟,是,我就是个乌龟,但我没有它的长命。活了两辈子,我反而没有当初的平和与豁达,这内心翻滚着的东西咕嘟咕嘟的冒上来,时不时让我的眼睛氤氲成一团雾气,要么让我五脏六腑饱受煎煮的灼痛,我就像是张目对日的孩童,明明刺的眼睛生疼,还骗自己说不疼不疼。

        如花美眷哪里敌得过似水流年呢,在时间面前,我们都在被成全也被抛弃,岁月熨烫了我的温柔心肠,它不再曲曲折折呈缱绻之态,而是被熨成了一张张平展的纸,被岁月定成了一本儿书。

        或者满纸荒唐言,或者字字皆泣血,我不过是这芸芸众生中的一个痴愚人而已,而这世上前赴后继的人不计其数,和我一样傻,揉碎了这一腔的的悸动,满心满眼都是血……

        “这有你的传记,我要买一本儿,看看他们把你是不是说成了神!”

        “我是人还是神你难道还不知道?”

        我抬头就看到两人姿态亲昵的偎在一起挑书,我下意识地将自己隐藏在书架之后,透过空隙,我看到他揽着她,唇瓣凑向她的脸颊。

        魏恬宁精致的容貌上露出少女的娇蛮与嗔怒,“这都是人,快别闹了!”

        我收回目光,手中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不知道被放到了哪里,我趁他们挑书的时候悄悄离开了。

        晚上,申铭胥回来的时候一身酒气,于妈给煮了一碗解酒汤,他喝了酒进了浴室。我正在阳台上看一本儿关于西藏活佛的书,大概是上辈子的时候,我读过《西藏生死书》,对人的生死挺感兴趣,心里虽然崇敬但是对里面的一些东西保留态度,西藏是个很神秘的地方,我不知道这辈子是不是可以去看看。

        房间悬挂的钟表提示时间已经不早,他叫我睡觉的时候已经十一点了,我折了那一页走进卧室。

        掀开被子,被子下面的书露了出来,《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我眼神微闪,拿了书靠在床头,随意地翻了翻,放到了床头灯的矮柜上。

        申铭胥灭了灯。屋内陷入死寂之中。

        我听见他的呼吸声徐徐缓缓地传入我的耳朵,带着微热的湿气,他凑过来亲吻我的脸颊,然后停了一会而,又吻一下,好像在小心翼翼的试探什么。

        “睡吧,很晚了。”我难得平静地说。

        他抱住我,“为什么叫婥岚?”

        “什么?”

        “为什么叫婥岚?有什么寓意吗?”

        “我妈死得早,我没来得及问。”

        他沉默一会儿,“像山间雾气,飘缈的不可捉摸?”

        “不盛不乱,姿态如烟,也许……”我生效。

        “即便枯萎,也保留着丰肌清骨的傲然,玄之又玄?”

        丰肌清骨的傲然敌不过世间的磋磨,我想人人都更喜欢上半段,生来如同璀璨的夏日之花,不凋不败,妖冶如火,承受生命的负荷和呼吸的累赘,乐此不疲……

        第二天早上,我吃过饭才发现腕上空空如也,回到卧室,在枕头下找了半天,但是除了书,什么也没有。

        那串紫水晶去哪儿了?

        我视线落在了枕畔的树上,看到书中似乎夹了一个东西,一翻开看到一枚戒指,我拿起戒指盯了一眼,勾唇冷笑,把它随意扔在了抽屉里。

        书的扉页上多了两行龙飞凤舞的字儿,气势凌厉,就如他这人一样霸道强势,上面的字温柔多情,然而在我眼里只有心惊肉跳。

        “如果我爱你是你的不幸,你这不幸和我的生命一样长久。”

        我合上书,心咚咚的跳个不停,控制不住的心悸让此时的我觉得喘不过气来。他为什么将我的手串拿走,却留了这本书在枕头下面,他要告诉我什么,难道昨天他看到了我?我不知道,我只能不停地揣测。

        空闲的时候我打电话约了范赫祺,那家伙立马赶过来了,我请他吃了顿饭,他开门见山,“怎么突然打电话约我,有事需要我帮忙?”

        我点头,“帮我查一件事。”

        “铭胥哥和魏恬宁?”

        我摇头,他好奇了,“那什么事?”

        “答应我,不能告诉任何人。”

        他见我神态严肃,也立马收了散漫,“先说说什么事,我还不知道能不能查出来。”

        我点头,“你哥平时有没有提到过申铭胥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比如做事,比如对我的态度,比如对朋友还有对别人的态度。”

        他眸子盯着我,“你还是在乎铭胥哥的是不是?”

        我点头,“当然。”

        他沉默了一下,“我没关注这些。”

        “是这样的,我觉得自己好像忘了一些事,大概是记忆出了些问题,”我对他说,“我上回去看我外公的时候,村子里的人都说我外公已经去世了,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去参加他的葬礼,我舅舅他们也搬走了,总之,我觉得不对劲,好像我把什么给忘掉了,你帮我查一查可以吗?”

        “你觉得自己丢失了一段记忆,关于你外公去世的这段记忆?”

        我点头,声音压低了不少,“是,而且我觉得申铭胥对我的态度很奇怪,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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