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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老头


冒险:离开了人族的领土,到别处闯荡,就叫做冒险。在人类为涉足的地方,如果你找到一座矿藏,你就能够一夜边土豪;或者你找到一些记录的生物,拿到它们的皮毛,牙齿之类的,再卖给各个势力换钱;或者你找到了一个世外桃源的地方,然后人类就可以移居过去,为人类做贡献。例如东方大陆,就是很久以前,冒险家开船过去找到的,有一大批人类就移居到了那边。

        对于你很喜爱的事物,你会想要拥有他。当你真的拥有喜爱的他,你会想把他藏起来,或者告诉所有人他是你所拥有的。

        阿尔特留斯一行四人往学院去了,同行的还有卡文,和被带上的希夫。

        阿尔特留斯如今独占一个宿舍,诺纳道没回来,杰克也没回来。所以丽塔和希夫在宿舍,就是这样的。

        今天的训练并没有什么新奇,教官教了拿盾的几个防御动作和发力的动作细节,还有就是两人对练。

        阿尔特留斯今天对上了拿手斧盾的人,是一个学过两下子的贵族。他总是嚷嚷着为什么阿尔特留斯不拿盾,又说用单手让他,眼神总是鄙视阿尔特留斯的左手断了,未开刃的手斧总是把阿尔特留斯打趴下。

        真是糟糕的一天,阿尔特留斯开始怀疑自己一个战5渣为什么要练武技,为什么遇上的对手都是那么厉害,是运气不好还是自己真的很渣?

        不管答案如何。练武技就是一个不拼爹就能比高下的事,还是一个不需要如开挂般中奖一亿金的运气就能比高下的事。武技的高下,取决于练武者的努力程度,所以,没有捷径。

        兹辛格拿着一张图纸,看着面前的钢铁建筑架子,这100平米的建筑将来是学院专用的铁匠铺。用新时代的钢铁建筑设计制造,地基打了四根桩,从受力柱到外墙都使用钢铁制造,价值不菲。

        钱是几乎万能的,从今天刚有这个想法,马上就能用钱买到这项设计,马上能买到材料,马上就能买到工匠施工。今天一天就完成打桩和建设骨架,预计还需要两天就能就能完工,效率高得出奇。

        当然了,铁骑团的钱也花得如瀑布一样,除了这座铁匠铺,兹辛格还向佣兵工会买了三座矿,一批金属铂,还有一些配置的设备和工人,铁骑团的本身拥有的资产加上玫瑰城所分配办战争学院的资产加起来,已经见底。剩下的钱也就只够1500名学员吃喝了。

        当然了,上面指的是所有能花的钱,金币,金票,宝石,钻石之类能当钱花的钱。如今,铁骑团穷得剩下不打算花的黄金了。

        铁骑团所拥有的黄金能够做一尊铁骑骑士骑着战马的黄金雕像。不要太惊讶,如果你能征战25年,经常打胜仗,每次胜利就把敌人的财产掠夺干净,你也能这么有钱。

        你只需要把黄金熔城一块金砖,你就能携带砌成一面墙的黄金,然后你再将全城的白银熔化,造成铠甲穿在身上,你就成了一座移动的小金库。

        这个世界上,只要是有智慧的生物,都喜爱黄金,白银,宝石,钻石。

        入夜,工人们仍然在搬运建设钢铁铁匠铺的钢材,一名工人似乎在休息,有意无意地走到兹辛格旁边,说道:“你要的三样东西已经备齐。”

        兹辛格似乎没有听到他说的话,继续看着图纸,又认真地围绕钢铁骨架转了一圈细细检查。这才戴上头盔,离开了这里。

        佣兵工会的夜晚很热闹,歌女在唱着慢歌,人们在窃窃细语,佣兵的武器都要收起来,流氓不敢撒野,看起来像个贵族的酒会。

        兹辛格打开用布包着的包裹,那是诺纳道的首级,不会有假。脖子上血液的粘稠程度来看,他死了有一天了。

        兹辛格扔出一个金币:“比我预想的时间要更久。”

        矮子马上收起金币:“出了一些状况,完成任务的那个人,估计已经从诺纳道身上拿够了钱,没有回来领赏。”

        “收起你的废话,没空跟你闲聊。现在,也该看货了。”兹辛格起身,就要走了。

        “好吧,这边请。”

        阿尔特留斯第一次来到酒吧。他一直以为酒吧都是嘈杂,酗酒,流氓聚集,经有打架,有脱衣舞之类的地方。

        跟兹辛格来酒吧后悔了一会儿,如果不来肯定会后悔一辈子。

        阿尔特留斯被手法娴熟把调酒瓶扔上天又用很帅的动作接住的调酒师吸引。然后又被室内空中悬浮着的火焰甚至是蓝色的火焰闪亮了眼睛,然后那火焰照在白色的衣服上会反射蓝光,这让里面所有人包括阿尔特留斯自己都变得鬼魅起来。

        阿尔特留斯很惊讶里面的人都很安静,完全不像是流氓呆的地方,这该是贵族玩耍的地方。对了,肯定是这样,才发现阿尔特留斯自己就已经是贵族了。

        阿尔特留斯在第一张放满水果的圆桌吧台坐下,看起来只有这个位置是空的。他需要在这里等待兹辛格办完事,当然吃喝都算兹辛格身上。

        阿尔特留斯吃起那些切得造型浮夸的水果,他开始喜欢听这里的歌女唱歌。

        阿尔特留斯只能看到舞台上有一个女人坐着高脚椅子,对着一个喇叭唱着,声音很柔软很清甜很美。她一定很漂亮,一定很有气质。

        在玫瑰城,有许多人都爱唱歌,一开始只有战歌。后来唱歌的多了,就研究出高昂的颂歌,更适合少女的轻歌,还有并非十分主流适但合酒吧的吼歌,贵族中比较流行的个性创造没有蓝本的流行歌。除此之外,唱歌的人还研究出更加小巧好看的乐器,笛,弦琴,风琴,鼓之类。

        也就只有像玫瑰城这种没有战争,粮食充足,物资丰富,城墙足够高的城市的市民才会喜欢这种娱乐,不管怎样,这是一种高尚的活动。

        她似乎天生就是唱歌的,她唱得很好,无可挑剔。阿尔特留斯不知该用什么词来称赞,他觉得应该听完了才称赞,但是他又发现自己已经听了很久,不想停。

        “走吧,阿尔特留斯,我们还有其他事。”兹辛格抓着阿尔特留斯的衣服,抬起他就像抬起一个玩具。

        “好。”阿尔特留斯就像从一个童话故事中美妙的世界被扯出回到并不是那么好的现实。

        随着矮子来到酒吧背后,是一个简陋的围起来的空地,是酒吧里面要打架的人自行解决的地方。现在这里的地上躺着许多小型钢柱。

        “从里面挑出一切你认为有的毛病,你是铁匠你应该懂这些,那是瓦雷利亚刚材。”兹辛格随手拿起一根一米长,大腿粗的铁柱给阿尔特留斯观看。

        “纯度很低的A货瓦雷利亚钢。瓦雷利亚钢分为三类,C类为含有指的是含有组成瓦雷利亚钢的矿石,B类是经过提纯,但是依然有很多杂质的瓦雷利亚钢,A类是指没有其他杂质的瓦雷利亚钢。但是现在这种,纯度瓦雷利亚的纯度很低。”阿尔特留斯在钢柱上敲敲打打,用手摸,又对着火光看。

        矮子正想解释,但是事实确实如此,他更但是自己解释得不好,反而激怒了兹辛格。

        “他给的价格,1金币一根。这价格怎么样?矮子,这地上的全部都是这种质量吗?”兹辛格把玩着这根手上的大腿粗的钢柱,这要一名壮汉抗在肩膀上才能抬走的钢柱。

        “是的,全部都是这样的质量。我想这是给你做铠甲的,纯度不需要太高。”矮子故作镇静,笑着说,一般来说,别人很难对正在笑着的人动手。

        “一般来说,瓦雷利亚钢是用来做武器的,钢材锋利,坚硬,厚重,不怕雨水侵蚀。如果用瓦雷利亚钢做铠甲,就完全显不出瓦雷利亚钢的优势。总不能用瓦雷利亚钢做的剑砍用它做的铠甲吧,结果只能是剑更加伤。所以,瓦雷利亚的纯度能影响其钢的坚硬程度,也就是说,瓦雷利亚钢的纯度才是关键。而瓦雷利亚钢的提纯是行业内公认的难点,我也是从来没有成功过。在我看来,现在这种瓦雷利亚钢确实便宜,但其不适合做武器,做铠甲的话会比普通钢的效用稍好。这地上放着的所有能做50套铠甲左右吧。”阿尔特留斯当然清楚帝国公认最好的钢。

        玫瑰城没有这种矿,但是300公里外的帕帕拉城出产这种钢材,所以瓦雷利亚钢在玫瑰城的铁匠眼中并不稀奇。

        “矮子,我想这是你们卖不出去的瓦雷利亚钢吧。不过没关系,他觉得可以就可以了。明早办到战争学院吧。”兹辛格随手把钢柱扔到地上,然后伸出手,对着矮子手上拿着的袋子,勾了两下食指。

        “嘿嘿,这个绝对是纯的。价格比市场价还低了10个点,价钱绝对是合理的。”矮子把袋子递给兹辛格。

        兹辛格都没看,递给阿尔特留斯,让他检查。

        袋子中是苹果大小的一块金属,很坠手,这是纯金属铂。

        “这是纯金属铂。”阿尔特留斯告诉兹辛格,也让矮子听得到。

        “我告诉过你,保密,阿尔特留斯。还有你,矮子。但不要太害怕,矮子,我没有感觉到这里有其他人。”兹辛格也不鸟这个矮子,转身就走。

        阿尔特留斯拿着铂金,跟上:“教官,既然来到这个酒吧,我想在这里玩玩。”

        “我们有正事要办,阿尔特留斯,以后多得是玩的时候。还有,你最好不要独自行动。你该听我说。”

        “你是对的。”

        阿尔特留斯随兹辛格穿过酒馆,还不忘看看那个歌女,只是这里的火光太妖,只能看到个女的在唱歌。

        想想兹辛格的腰上已经挂了一个大布袋,也不知道该不该把这么贵重的铂金让兹辛格保管。

        路上兹辛格告诉阿尔特留斯,已经正在学院建铁匠铺了,让他搬到学院打铁去。

        反正是帮兹辛格他们打铠甲,搬过去不让利奥到处走动那么麻烦。学院的铁匠铺已经比臭佬铁匠铺出名,如果父母来玫瑰城找他,肯定先会留意出名的地方。还有,搬过去的话,自己就不叫臭佬了,而是叫阿尔特留斯,让父母找到他的机会大增。

        被别人安排着,自己去生活的行程很好,不用那么烦,到底要怎么生活才精彩。现在自己只需要想怎么赚钱就行了。

        阿尔特留斯想着,凭借自己那种新式的铠甲制造设计,既然能够让兹辛格,城主都很有兴趣,那么这一定能赚钱。但是该想法被兹辛格否决了。

        首先,设计图已经交由城主,这个版权就是属于城主的了,属于他们的财产了。先不说你一个平明出身的寒酸铁匠如何想到这种发明,贵族肯定不相信,他们会以为你在充胖子,沾城主的光,然后会干翻你。

        然后,城主会不会保阿尔特留斯还很难说,毕竟技术已经到手,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保证他不会过河拆桥。城主摆明是买断你的技术,你不要瞎添乱。

        最后,兹辛格希望阿尔特留斯全心全意做铠甲,当然了,还需要做金币。到时钱会算他一份,阿尔特留斯太招摇,反而不好办事。所以他应该韬光养晦。

        阿尔特留斯觉得很有道理,自然也答应了。

        明天一早,阿尔特留斯一行3人加希夫,上学去了。

        今天街道上巡逻的卫兵多了数倍,学院里挤满了人,许多人是保镖,专门来保护贵族二代的。

        当然了,他们有权这么做,所以今天包括保镖和父母,都来这里围观了。

        战争学院的造型像是一个手镯,缺口的地方就是学院的大门,里面的建筑随环形而建,中央是训练场。学院从50年前建成的,本来是用来给士兵训练的,后来因为是和平时期,根本用不上那么多士兵,这里就空置出来。后来前任城主不想让这里空置,就成立了银羽骑士团,还有训练卫兵就在学院里。如今又拿出来做战争学院。

        阿尔特留斯回来学院,却没发现卡文,没有办法,训练马上就开始了。

        今天训练内容与往常一样,未开刃武器两人对练。

        才刚开始,对手就已经无心要练习了。他竟然问起来,阿尔特留斯对今天的事怎么看。

        阿尔特留斯不知发生什么事了,但是听附近议论的人知道,有人死了。人死了,这事好像没什么大惊小怪了。在尚武的人族社会,打斗是经常有的事,因打斗而死亡的人比比皆是。不过很明显,今天的事很严重。

        今天一早,有一个人头挂在了城门上,是一名贵族,名字叫做诺纳道。

        阿尔特留斯的意见,这是好事,死了一个作恶多端又依势欺人的贵族,对社会的稳定起了作用。

        虽然这个看法遭到对方的质疑,他还死活不信阿尔特留斯是贵族,还说什么谋杀者冲诺纳道的品行来的话,玫瑰城许多贵族都自身难保。

        话不投机,阿尔特留斯懒得跟他多说,自己也是贵族了,没做过坏事的贵族不需要但是这次事件是冲谁来的。

        阿尔特留斯换了一个对手,对方是平民,平民很淡定。是的,平民没做错事,平民都不担心这件事。不过,单手握剑的阿尔特留斯,还是被同样未曾有武技经验的平明打翻了。

        少了一只手,少了一个盾,还真是连跟自己技术差不多的人也毫无招架之力了。

        不能这样下去。如果自己学会了治疗术,就能自己帮自己治疗了。突然间,阿尔特留斯被自己的天才智商折服。

        今天学院里医疗室的生意特别好,是因为许多贵族都想未雨绸缪,就是把自己身体调节好,如果遇到像诺纳道这样的事,自己也有一战之力,所以才要去检查身体。

        中土世界有牧师,能治百病的牧师,相对地普通的医生的医疗手段是十分落后的。偏远地区是没有配备牧师的,普通的医术也就只能做外科手术,像一些急救手段,缝合伤口,截肢之类的手术。

        如果是内科,牧师和普通医生都是无能为力的。当社会有了牧师这么神奇的职业,谁还愿意去看普通的医生呢,谁还会去当普通的医生?

        也就只有没钱看最低消费10金牧师的平民了。所以普通医生多数存在于偏远帝都的地区,多存在于民间。

        所以,学院的医疗室分为两部分,一个是玫瑰城里调配过来普通医生组成的医疗室,还有一个是林迪维姬-----组成的牧师队伍。当然了,他们的收费是以银币为单位,不超过1金的牧师。

        这是一个好消息,许多平民来找学院的牧师看病。当然了,如果是牧师也无能为力的病,平民也不会怪牧师。

        终于到了中午,休息时间,医生们只能不爽地对着牧师的办公室吐了两口沫,走了。

        老头走在后面,他狠狠地对着牧师的方向吐了一口痰,然后嘿嘿笑露出两颗牙。

        只是一只手伸出来捂住老头的嘴,一只手抓住他的衣领,把他一扯回到了医疗室内。

        女子很快速地关上门,锁好。

        “我只是一个糟老头,我希望有人相信我,一个糟老头没有把一名女子拉近小黑屋的能力。但是一个练过两下的女子肯定做得到。不过这事实说出去,肯定会被编成一个精彩的故事。”老头加快脚步,似乎要走进他的房间,他老了,并走不快。

        “少废话,我的匕首可以已经沾过血了。”凯瑟琳拿着匕首指着老头,威胁道。

        “我的手术刀沾过更多的血,不如你拿去玩吧。我只想平静地生活。”老头坐在意思上,转身看着凯瑟琳,“不过这样的生活也不错,嘿嘿,你想怎样,嘿嘿。”

        “谁拿到了龙的脊髓?”

        “我已经退休了,已经不管这事了。”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事?”

        “我是看着这份上。”老头把左眼往下移,看着凯瑟琳的胸,右眼看着凯瑟琳的脸,这真是一个普通无法做到的眼部运动,或许只有经常需要用得上的人才能做出来。

        “说!”凯瑟琳把一个钱袋扔给老头,这是诺纳道的钱袋。

        “钱可对我不起作用,凯瑟琳,你还是太嫩了。不过我喜…”

        “我是给你去妓院玩的。”

        老头擦了擦鼻子流出来的鼻血:“我可不会中计的。”老头想了想,一手抄起钱袋,塞在他的鼻子上,“我只是没有东西塞着流出来的鼻血,就拿这个东西顶着了。”

        凯瑟琳把匕首一扔,正好插在老头老腿之间的凳子空位上,然后又抽出一把匕首。

        “伊泽瑞尔,冒险家,也退休了,10年没见过她了。按照她的性格,她应该在南方,四季如春的五羊城,那个地方就很不错。但是她是一个很爱安静的人,她一定会选一个人少安静的村庄养老。她曾经也像你一样**,可没你那么大。不过现在她的老年生活一定寂寞空虚,你去试一试吧。不要告诉她是我说的。”

        凯瑟琳收回匕首,带上一本书,离开了这里。

        老头赶快打开钱袋看看里面,只有最上面的那个是金币,其余全是银币,去一次妓院可是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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