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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八章官司不讲理


吕金和李校长的谈话迅速的结束,国庆节后的一周必然是忙碌的,在这个星期,关于事故的案子还要在法庭开庭,就在九号的上午,而这次必须处理好学校的分房的问题,在分房的问题上就要处理好学校的行政班子的问题!

        李校长现在对于行政班子的改变有着巨大的压力,那么多的位置一下子要替换,会引起他们的抵制,今天晚上的例会就说明了一切,他们那些人在背后开始煽风点火了,就是那些以前是李校长的亲信,也担心在这次的选举中落选!

        一边是忧心忡忡,不愿意交出手中的权力,一边是非常迫切的取而代之,掌握新的权力,普通教师与领导层之间的博弈是越来越大,暗中的较量在举行,李校长是犹豫了,他在回避这个问题,吕金的改革太激进了,一次性的解决所有的问题,如同碾压一般,不考虑任何的感受,这是一种野蛮的做法!

        吕金从李校长的眼中看到了恐惧,而这边要推动必然离不开校长的支持,吕金就是能力再强,也推动不了事情的发展,必须要取得校长的支持!

        目前李校长的优柔寡断让吕金开始要放弃了对于李校长的支持,先晾下他,等他着急了,就可以解决了!

        转眼间就到了九号,今天是案子的审理日期,在松滋第一法院里,关于这件案子的审理今天将要进行!

        而吕金作为被告的亲友团必然要出席,帮助叔叔打赢这次的官司!

        案子开始后,原告的代理律师就陈述了事情的经过,当事人夫妻骑乘摩托车撞在了路边的黑车上,导致当事人受伤,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所有的责任应该是被告承担!

        原告的律师的话语让在场的其他听众非常的吃惊,这个案子是不同的,如果说一般的法律规定是黑车不能上路,出了事情就要负责呀,但是这辆车子就在路旁边,根本就没有行使,是原告自己撞到了车子上,哪完全是自己的责任呀,怎么还能理直气壮的打官司呀,简直是无耻到了极点,下面的人开始起哄了!

        保持肃静,法官敲了敲法槌,大声的说!

        吕金站起来说:“请问原告律师,刚才你说的是一般的法律规定,但是我当事人的车辆就停在路边,是原告主动撞在车子上的,和我的当事人没有责任的,是原告自己的错误才导致了这次事件的发生,因此我认为你的赔偿要求纯属无理要求!反而要赔偿我当事人的损失!”

        原告的代理律师王律师站了起来,大声的说:“被告律师,我想问你几个问题,其一,我的要求是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其次,你的当事人的车子是黑车,没有任何的资质,是造成这场事故的主要原因!”

        哦,我不谈什么法律,我就讲事实,你的关键点是我的当事人的车子是什么性质的车子,就是因为是黑车,那么我的当事人就要承担责任,如果我的当事人的车子没有问题,那么你们还会留下来打官司么,同样是车子,就有这样的差别么,不管是什么样的车子,反正是你的车子撞到了,就是你的主要责任!吕金大声的说!

        王律师说:“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资格和机动车号牌是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最基本要求。我国现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我想请问你的当事人有驾驶证,有行驶证么,一辆完全的黑车就不应该承担承认么!”

        王律师好记性,法律条款记得那么劳,那么我想请问你刚才说的那些法律条款都是说的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我的当事人的车子就没有上路呀,就是在路边呀,怎么算是在路上行驶呢!

        吕金的话语让法官要骂娘了,这个案子不好办理了,以前一般这样的事情就私了了,根本就不会打官司,有的人听到交通肇事就吓得私了了,绝对是被受害者肆意的敲诈,私了成为了交通肇事的通用惯例,就如同现在出了交通事故,有人被车子撞死了,不管是不是酒驾,只要是警方没有介入,双方就会在赔偿上讨价还价,只要价码谈好了,所有的一切都不是问题!

        现在是人命太贱了,一条人命就不到四十万,有的还更加的贱,被害者家属拿了钱就私了了,不再追究了,那么哪些司机不再注意了,大不了赔钱,我赔得起,没有法律的重罚,约束力太小,民不举,官不究成为了事故的通用惯例!

        现在的官司还真的让他们不好处理,这件事故就是在法律的漏洞之外,哪车子就是不算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就在路边呀,怎么能追究责任呢,但是原告的有一定的道理,这样的事实在法律上还没有找到依据,属于法律中的漏洞。

        一般的事故属于那种交通肇事,但是本案的奇葩之处就在于这个案子的不一般,是原告的摩托车撞倒了黑车,太有意思了!

        法官也不知道怎么办理了,在前段时间,他们就思考了,这件事按照法律还不好办理,按照法律,应该是原告有理,但是在道德上就错了,起码原告在道德上不对,你自己的责任还要追究被人,哪就太不对了,是你主动的,错误也分主动与被动呀,现在他只好不说话了,等待双方的博弈!

        下面的听众开始在讨论这次的事故了,他们的想法太简单了,这件案子他们也纠结,但是还是支持吕金这边,被告纯属于无妄之灾呀!

        法官的沉默不语,还是把问题给了原告与被告的律师,让他们拼了!

        王律师明显有点慌了,法官的不语,与吕金的霸气让他摸不到底了,其实在这次的事件中,原告的损失非常的小,摩托车也没有太大的问题,两个人就受了点轻伤,不严重,按照赔偿花不了多少钱,即使是赔偿,三千块都没有,这点钱还了医药费,律师费,基本上就没有了,花费了大量的经历绝对是不值得了!

        其实他们的打算是通过这次的官司把被告敲诈一通,在事故之后,原告受了伤,自然不想白白的损失,当他看到黑车后,就联系了人咨询这件事情,知道了黑车的不合法,让他看到了转机!

        现在的黑车在那种乡村中太多了,因为那边监管不严,我的车子停在那里,绝对的安全,他们可不愿意每年交那么多的钱就为了办理驾驶证,行驶证呢,省了那个钱就是赚了,在车子上一年的开销太多了,绝对的不值得,这也是在一些乡下有那么多车子的原因之一!

        原告明白了真相后,自然要赚一笔了,他知道这件事情打官司后,那么被告的车子一定会被没收,黑车的悲剧下场他是知道,哪辆黑车也要几万元的人民币,他就不相信被告不会为了车子屈服,还不是被他白白的敲一笔呀,他的发财计划也是在打官司时的要求,利益的最大化!

        王律师也没有办法,替人办事,就要符合代理人的利益,吕金的不退让让他没有办法!

        吕金看到几人的表现,知道了他们在动摇,站起来说:“我的当事人的承认我一定会承担,而那些不合理的要求我不会认,该赔的我一定会赔,希望法官秉公处理!”

        法官快要跳脚了,吕金是什么人,他可是非常的清楚,以前就听说了他的大名,在法**反败为胜,现在要他来判断,这是把他放在火上烤,这也是他开始不想说话的原因之一,在前面的日子里,他可是咨询了他人,为了不得罪吕金,只能按照法律来处理了。

        最后是黑车被暂时没收,等办理了相关的证件才能领回,而被判赔偿原告人民币两千元,这件案子算是告一个结束!

        钱和车子都不是问题,方正是吕金不差钱,可以搞定,能够让叔叔少赔点,就开心了,哪个原告在这件事情中只会亏,就让去头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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