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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温纳特(2)


  起初他只是指着书里一副人体解剖图戏谑,然后开玩笑似的趁我不备拿着书跑出了课堂,这本是男孩子之间惯常的游戏,本不必当真,如果我能耐下性子解释它的珍贵和重要性,杜栩不会不识相的。但是我偏偏没有,而是追着他一路到校场,动起手来,直到事情一发不可收拾。

  我不会向任何人解释我和马赫沙拉的关系,我也不会再对任何人产生对马赫沙拉一样的感情。

  不知什么时候,眼前已经站了一排伎倌,一个浓妆艳抹的半老徐娘正在向我介绍着她手下的这些女孩。我一眼扫去,她们像羽毛五颜六色、争奇斗艳的鸟儿,只分得清颜色,却面容模糊(也许是我自己不太擅长分辨东方容貌的缘故)。

  中有一位皮肤白皙如牛奶的年轻女孩,她有着明显不同于她人的轮廓,和我一样,她也是华夏和胡人的混血,这使我多少生出了些兴趣,指着她问道:“你胡人的血统是哪里的?”

  那混血统的女孩长相天生就有距离感(我又何尝不是),她冷冷答道:“不知道。大约是西境大陆的某个小国吧,我娘说不重要。”

  我原以为她是和我一样的人,但我错了,我对自己的血统从何而来有执念,但她没有。除了血统,她是个地地道道的华夏人。我猜想她应该是某个伎倌和客人生下的私生女。

  我令那半老徐娘将女孩子们都带走,后续也不必再带人来。

  只剩下我和杜栩两个人,我们都没有说话,这对我来说是常态,对他来说则是可遇不可求的安静。我们常常互相在对方的课堂上旁听,杜栩比我任何一个学生都要更加好学提问,他似乎有释放不完的活力。

  此刻他正盘腿坐在榻上剥花生,他双手同时各拈起一粒花生,灵活的十指拨弄几下,便轻松地褪去花生的外壳和红衣,然后双手同时将花生粒抛起,又仰着脖子张嘴去接,乐此不疲。

  他吃了一会儿花生,便将身子向后,四肢伸展,仰躺在席榻上。

  像个心满意足的孩子,他总是很容易得到快乐。

  我是那天和他在校场动手时才知道他双手均可以使剑。彼时我的长剑已经划破他的小臂,我虽生气,也一直保持进攻的势头,但我并未想将他置于死地,只是想给他一个教训,于是在他右臂内侧划了长长一道血痕,却完全没有料到他的左手早已从袖中抽出一把匕首,在我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抵在了我的咽喉。

  出手迅捷、平稳、利落,带着武士独有的冷酷,那一刻他和他的长剑一样锋利。

  然后他就笑了,笑意如阳光盈在他的眼中,他笑着问我是不是没想到。

  “能左右手通用的人,若非天生就具有这样的禀赋,那便是后天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去习得,无论哪一种,都注定此人不是个普通人。”马赫沙拉曾对我这样说过。

  马赫沙拉是个天生的左撇子,却曾经昼夜苦练右手。他在和我说这句话时正练习用右手写字,他说右手多灵活一分,在战场上就多一分胜算。

  我和杜栩年龄相仿,身高相近,肌肉发达程度也不相上下,如果按照马赫沙拉所说,如果我和杜栩在战场上遭遇,那我将毫无胜算。

  我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意难平地将杯子放回案上,却好像弄出了很大的声音,因为刚才杜栩似乎在絮絮叨叨跟我说着什么,突然他就停下不说了。

  我根本没听见他刚才说了什么,因为我做不到一心二用。我花了大量的时间学会了保持专注这一件事,无论是学习还是练武。而今方知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如果换做马赫沙拉或者杜栩,他们一定可以一边默默想自己的事,一边听着别人说的话,说不定同时还能再做第三件事。

  我不知杜栩的双手通用是否来自天赋,但我曾默默地观察过他,他绝不会在同一天用同一只手吃饭和写字,如果这是后天习得的技能,那么他惊人的意志力是世间罕有的。

  我输得心服口服。

  突然他的脸冲到我的面前:“……还是说你根本就不喜欢女人,而好龙阳之风……我可是听说你上学的那个什么科斯学院全是一水的小男孩,很容易出事,好像在西境,有这种癖好是会被火烧死的……还好在我们东方没这种讲究,你喜欢什么样的,别不好意思,我让我姐姐湘虹去安排……泽芝馆和贞芙苑她说话都能算点数!”

  说完,他双手环臂,盘腿坐在我的对面盯着我,仿佛非要从我这里得到一个答案。

  他说对了一部分。在西境的宗教氛围下,有些风气比较保守的地方,男人之间的禁忌之恋一旦被发现是要被公开游行审判,然后被处以石刑或火刑的(很少听到有处死女同性恋者的消息,我想一方面是因为在女人之间,朋友和情人很难通过两人的外在表现而辨别,另一方面是女人在性这件事上确实比男人含蓄得多)。但在古老的东方,却仿佛没有这样禁忌,我自幼便听说过龙阳君的故事,但人们说起他时的语气并不带褒贬,视之为一件极为正常的事情,皇室贵族中有这样恋情的男人大有人在,甚至传闻秦帝赢骢便有秘密的同性情人,人们并不以为异。我所就读的诺克斯瑞奇公学因为招收来自各个国家的学生,因此风气相对开放,男孩和男孩之间的禁忌之恋也时有发生,但是学院的态度是“不问,不说”,学院会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但是出了学院,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马赫沙拉没有死在叛军的枪林弹雨之下,而是死在燃燃火刑中,死于他拼了命去解了围城之困的百姓的审判中。收到他死讯的那一天是我十六岁的生日,他留给我的只有那一部书,他的侍从将书不远万里地带给我时,书的扉页上沾染的血迹已经变成棕色,但是我仍能隔着遥远的距离感受到他的体温,假装他还和我在一起。我给那本属于我们两个人的书包裹上了黑色的牛皮封面,每当将它贴近胸口,我总能感觉到两颗跳动如一的心。

  我又失神了,直到杜栩击掌示意门外的侍者进来添酒,我才从痛苦的回忆中抽身而出。

  已经太晚了,今天本就不适合做任何事,不适合见任何人。我有预感如果我此刻不离开,可能会失态。

  我不想把我脆弱和痛苦的一面暴露给任何人看。

  我站起身来,向门外走去。

  杜栩忙站起身来拦我,但是我们中间隔着一方矮矮的黑木案几,他被绊了一下,直挺挺地跌倒在我脚边,我欲伸手扶他一把,却被他牢牢地攥住了手臂。

  “你先别急着走,”他拉着我的手臂顺势站了起来,并且手上加了力气,使我觉得有些奇怪,“我有东西给你。”

  他眸子里有一种晶晶亮的神采打动了我,那是一种我曾在马赫沙拉的眼中常常看到的东西,那是点燃我人生的光。

  “我去拿给你,你等着我,马上回来!”杜栩松开我的手臂,向门口跑去,他的步子还有些跛,想是刚才那一跤跌得不轻。

  “你等着我,我很快回来。”多年前诺福克郡【注1】初冬的早晨,氤氲着白色的薄雾,周围还沐浴在黎明的锆蓝色中,马赫沙拉也曾向我如此承诺。

  那是他对我说过的最后一句话,而我却怎么也记不得自己当时对他说了什么。

  杜栩去而复返,扶着门又郑重地强调了一遍:“跟你那本书有关,你千万等着我。”

  【注1】诺福克郡:本文中指诺克斯瑞奇公学所在地,位于格兰德国东海岸,距离首都兰德堡约一个半小时(马)车程,骑快马的话大约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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