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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真的中奖了


  天照常的黑,此时的岷山中学变得不在人影浮动,反而显得有些清幽萧索。

  原地只剩下了道袍随着阴风飘荡的念尘道人,脚不沾地的张晓月,以及没跟随警队撤走的李牧歌,至于李若男,肯定是要跟随李亚东回去接受奖赏的。

  借着校门口安保室那盏白炽灯散发出的微弱灯光,李牧歌用崇拜的眼神盯着念尘道人,一句话也不说。

  “你真的想要修习道法?”黑暗中念尘突然开口道

  “当然了,我就差磕头拜你为师了”李牧歌听到念尘突然一问,有些激动道

  但现实总是很现实,不管你骨不骨感。

  “你……真的不适合,太普通了……”

  “额……你这样让我很尴尬啊,至少说资质一般也行”

  “就是太普通了,你还是别想了,这一行并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

  适时的张晓月突然开口道“确实很普通,不过他的长辈应该挺厉害。”

  “哦?此话怎讲”念尘突然听到张晓月有些奇怪的回答

  “他有一枚防身的宝物,很厉害”

  李牧歌一听,是在说自己胸前这枚血色圆环?

  当即从衣领里把血色圆环拿在了手上说道

  “应该是这个吧,这是我爷爷留给我的”李牧歌托着手中这枚血色圆环道

  “咦,我来看看”拿过去端详半天的念尘道人却是眉头有些皱。

  “这血环看不出材质,不像是道门中的东西,但又不像是邪物,反而有些像鬼物……实在是怪哉怪哉,不过这东西确实有驱邪,辟邪的功效,有高人加持过的痕迹……”边说边把血环还给李牧歌。

  而身旁的张晓月灵体飘荡,幽幽讲道“这个血环我也看不懂,不过能把我的攻击避开的东西,至少也是个宝物,既然你爷爷传给你的,那你家祖上是不是有高人?”

  李牧歌思索半天“高人,我家哪来的高人,我出生就是个没见过父辈或者其辈的主,跟着爷爷长大的,没啥印象”

  李若男走的时候没给李牧歌留车……

  但好在念尘道人骑着之前那辆路跑摩托来的,让李牧歌有些好奇,念尘道人怎么把摩托骑进山的……这么颠簸的泥泞道路,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至于张晓月,好像没什么去处,也不能留在这岷山里了,谁知道鬼道人跟老鬼婆会不会杀回来……听念尘讲,这鬼道人修的一门邪门法术,借阴魂阴气壮大三魂,可使三魂中的两魂离开身体,有些像道家传说中的元神出窍,但是之所以邪门就邪门在抓来阴魂驱使自己的魂魄直接吞吃……吃魂食人,这可是正派公认的禁忌。

  李牧歌有些气馁,太普通的人就不能走这一道?

  张晓月给了另一个答案,若是李牧歌肯死掉,说不定还能走修鬼炼魂之道。

  李牧歌使劲摇了摇头,没有丝毫兴趣,大好的生命怎么能说丢就丢……

  念尘带着李牧歌下了山,丢下李牧歌就走了,走之前丢下那两张之前被鬼道人没来得及收走的符箓“我两缘分也就到此为止,两次见面殊为不易,这两张符箓效用还没有丢失,能用个两三次的样子,就送给你吧,全当相识一场。”丢下两张符一句话就自顾扬尘而去……

  念尘道人走了,李牧歌有些失落,看着旁边的张晓月问道“鬼道高人,你又有什么打算”

  有些意外,张晓月似乎很迷茫,呆呆看着岷山“做鬼之前我唯一的希望就是教书育人,但可惜最后做了鬼也没能坚持下去,我……我也也不知道”

  “不想回家看看,看看亲人还在不在?”李牧歌看了一眼张晓月小心问道

  张晓月平静道“家,我当初离家出走就已经没了家,至于亲人,逼我去嫁给那可以当我爷爷的富商,我就已经没有亲人了”

  “唉,我也没亲人了,这算不算是天涯沦落人”李牧歌耸了耸肩膀

  “不算,我不是人,是鬼。”张晓月笑了。

  “唉,不对,我还有一个妹妹,鬼机灵鬼机灵的。”这时候李牧歌像是想起了一个人

  “你以后会多一个姐姐”张晓月转头看着李牧歌突然说了一句没头没尾的话

  “嗯,什么?姐姐?”

  “你不是有一个鬼机灵妹妹吗,马上你就有一个机灵鬼姐姐了。”张晓月白裙子随风飞舞,眼神有些狡黠,脸上露出一个单旋的小酒窝,看的李牧歌有些呆了。

  过了片刻才反应过来,心底有些乐呵……我今天是中奖了吗?

  月兰花代表着执着与纯洁。至于那两盆月兰花留在了柳河湾镇,岷山中学那座有着张晓月七年回忆的地方,有些悲凉。不管人还是鬼,都要遇到割舍不下的事情羁绊自己。

  俗话说,人穷志短,活不过三晚。人穷志气高的李牧歌提正了,虽然只是最基层的片警,也就是治安警察,还因为参与破获了两起凶杀案,被奖励了两千块钱,所以现在的李牧歌活的很滋润,至少在这两千块花完之前会很滋润。

  还是那句话,李牧歌真的中奖了,老天给了李牧歌一个重新开始的选择,李牧歌选了,结果收了一只鬼机灵的妹妹。

  那谁谁说,上帝关上了你的门,却会给你开一扇窗,给了李牧歌一个平凡的身躯,却奖励了一只颜值与实力对等的女鬼做保镖,保镖虽然还是李牧歌悄悄暗封的,但实打实的是一等奖,最后还顺带附赠灵符两枚。

  回了刑警队报到,又被告知自己因为破案有功,破例被提正了,虽然只是一片警,但也算是跟协警的协字彻底说拜拜,给了一星期假,还拿到两千块奖金。

  应了那句,人生得意须尽欢,春风拂面随便穿。

  穿着裤衩,踩着拖鞋的李牧歌正带着身穿粉色小背心搭着牛仔短裤的林雨昕,舒服的享受着洱海的阳光,耳边吹来的是清爽宜人的海风。

  洱海其实不是海,之所以喜欢把湖泊叫成海,或许这是跟地理位置有关,所以对海有着谜一般的执着追求。

  李牧歌来之前也问过林雨昕,介不介意家里多一只女鬼,林雨昕出奇的没有反对。

  带着一只女鬼出门其实很不方便,特别是白天,像张晓月这样的鬼,已经不是太惧怕对自己阳光那点伤害了,只不过是厌恶而已,来的时候,李牧歌特意买了一只玉扳戴在了手上,只是因为听说玉养人,也能养魂。

  到了晚上的夜市,憋了一天的张晓月这才潇洒的走了出来,之所以用走,而不是飘。张晓月的原话是“能做人,谁愿意做鬼,我要体验生活。”

  以前只听过人扮鬼,现在倒好,倒了个转,鬼扮人。

  对于有能力的鬼来说,用烧纸化过来的衣物财务,就太low了,一般人死之后穿的都是生前最喜欢的那身打扮,只有没什么能力的游魂才会靠活着的亲人在地下讨生活。而有能力的鬼,只需要用怨力就能改变自身穿着……特意显露出身形,一般人也看不出与其他人有什么不同,要说不同,也只是夏天能当移动冰袋用,那也只是李牧歌心里的想法。

  当你能够聆听一只女鬼给你讲书鬼道的一些道道的时候,其实也是不错的,起码那只女鬼很漂亮。

  李牧歌看着轻快的走在前面的张晓月,闻小贩的烤串,闻路边摊的大虾,对夜市充满了追忆。

  李牧歌也有问过,怎么不吃,想吃直接买,本想当一回大款,却被张晓月无情的嘲讽了一脸“不用吃,我闻闻就饱了”

  下关风,上关花,苍山雪,洱海月,李牧歌是带着早前的意愿来的,能看看金先生描述的地方美景,才不枉钟爱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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