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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一九九九年秋。

        “陆小卡!测验成绩不及格!离高考只有三个月了,你能不能挤上这座独木桥就看这三个月,就你这样的成绩,你有没有一点紧张感?啊--?有没有?”班主任的脸狰狞着,声音震耳欲聋,周围的同学木然地看着我。

        我突然大口喘气,一咕噜坐起来,头差点撞到上铺的床板。

        寝室里三个上下铺,住了五个人。这时天还没亮,其他的人还在熟睡中。我拍拍胸口舒了口气告诉自己:没事了!大学已经开学两个月,高考已经成为过去。我又躺下来,但是翻来覆去睡不着,塞上耳机,按下播放键。随身听里流淌着莫文蔚沙哑的声音:

        “阴天在不开灯的房间

        当所有思绪都一点一点沉淀

        爱情究竟是精神鸦片

        还是世纪末的无聊消遣”

        过了好久我的意识才渐渐模糊。

        砰的一声寝室门被猛击一下,宋意提着我们的早饭进来:“起床了懒虫们!”我们都被惊醒了。

        宋意不仅长得四平八稳、衣着朴素,生活习惯也很老成,晚上十一点熄灯时间准时睡觉,早上六点准时去爬山顺便趁着没人大喊“疯狂英语”,开学后不久大家就混熟了,她顺理成章地负责我们每天的。

        我疲惫的爬起来,“宋意,你昨晚又梦话讲英文,好大声啊,严重影响我的睡眠。”宋意一定热爱英语,至少是热爱学习的,以至于有时半夜我能听到她梦话都在飚英文。

        然而宋意并不相信她的这种神奇能力:“你少来!‘午夜悄悄话’又听完了吧?别听太多了,容易学坏!”

        “没事,我已经坏到顶了。”我笑。其实我不过是失眠,半夜翻来覆去睡不着,磁带又听腻的时候就听广播,深夜节目里的□□话题也挺有意思,于是越发睡不着,有时要听到凌晨三点广播说“再见”才有睡意。

        今天都是英文课,从英美文学到基础英语,从听力到口语。我向来只喜欢中国文字,对英文实在是不感冒,没想到阴阳差错又入了英语这个坑。当然,毕竟有个坑能收留我已经很好了,我又能挑剔什么呢?还好大学不用三天一次随堂考,半月一次测验考,一月一次摸底考,上课的时候我大可以坐在最后面堂而皇之地趴着补眠或者听歌发呆。

        五人洗漱完换好衣服,背上书包,一行人叽叽喳喳地去外语学院教学楼。我们这样的一看便知是新生,衣服和书包还是高中时候的样子,刚进大学的兴奋劲还没完全消失,干什么都还是兴冲冲的。我每天跟她们按时上课下课,一日三餐准时到食堂报道,晚上去上自习,十一点熄灯时间准时在寝室躺倒。

        钱予遥在寝室拍着桌子说:“太没意思啦!我拼死拼活高中三年,结果现在还不是一样?!”她高中读的寄宿学校,地狱式的三年看来给憋得够呛,不到俩月,她终于点燃了一腔怒火,对单调的大学生活开始了无情的控诉。

        钱予遥本人远没有名字那么琼瑶,利落的短发、圆眼圆脸,身材微胖,不爱红妆爱武装,总是一身休闲运动装,倒是符合她成天疯疯癫癫咋咋呼呼、喜怒哀乐都形于色的个性。据说她家家教甚严,考上大学脱离父母她才得以解放天性,其实我非常羡慕她的性格,我远没有她那么没心没肺。

        与钱予遥的抱怨相反,对我而言,大学校园里充满了自由的空气。大学的寝室、大学的食堂,大学的道路和草坪,还有两旁高大的树木,无一不是我喜欢的。而那些掩藏在树荫里红砖黑瓦的老教学楼,安然一隅的荷塘亭廊更是诗意的存在。上课的教室除外:老师依然无趣,英文字母依然像是一堆豆芽菜。

        狭小的寝室中间拼着五张书桌,钱予遥拉着我绕到对面坐到高琳琳的床上。高琳琳正躺着,她很自然地往里缩了一缩,给我们腾出地儿。自称有少数民族血统的高琳琳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浓密的头发总是绑成蓬松的马尾,浓眉大眼,性格率真。她的最大爱好是睡觉,除了出门是立着的,在寝室都是瘫倒在床,我们习惯聊天开会就到她床上,方便她参与。(其实主要是她最不介意大家坐她的床单。)

        钱予遥兴奋地说:“明天星期六,要不我们去X大那边的步行街吧?先吃麻辣烫再逛街,晚上去那个叫什么‘炫舞’迪士高,听隔壁寝室说,那周末晚上女生免门票。”高琳琳对什么都觉得新鲜好奇,附议道:“好啊!”

        钱予遥伸手拍拍上铺的床沿,问宋意:“一起去吧?”

        宋意说:“你们去嗨吧,我给你们留门。”宋意保守到让我们一致认为她来自上古时代。听歌只听谭咏麟,喜欢的人是他哥的高中同学,默默喜欢到她后来跟别人结婚才算完,这是毕业很多年后我们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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