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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看清自己的位置


长洲市分为五块。东、西、南、北、中。是个典型的卫星城市,当中是市区,四面郊区,如四颗行星,围绕当中的闹市区——恒星。

        这四块郊区,又各有所长。东面,重交通。机场、火车站、南来北往运营,还有个著名的港口,都在这里。

        南面,是富人区。从月桂山到蕉香园,全是平常人买都买不起,看都看不起的令人咋舌的天价楼盘。她记得前生她去过一次位于北区的南海城,那还是北区富人区当中的普通价位的楼盘,然而她看着那高达平均八万每平的楼价,惊得嘴都合不上。也导致了她前生对豪贵的越发追逐。

        西面,是市场区。各大交易市场,都在这里。还有很多红灯区,歌楼酒场,都在这里。一到晚上,就是著名的不夜城。

        而北面,是相对发展较滞后的一个区。新兴工业在这里,很多新修的居民区也在这里。新修的居民区以圈钱为主,自然品质就没那么跟上。所以很多想要房子又买不起,不强调居住品质而着重只要有一个居住之地的平民,就买在这里。

        她所在的华庭小区,已经算这些小区里较好的了。在这些小区里面,甚至算的是富人小区。

        当时她还奇怪。王希庐为何放着挨近南区的西区和东区的房子不买。非要横跨市区,买在这里。跟王家在南区的别墅简直呈对角线,是最远的距离。

        王希庐就是以以上理论说服她:西区是红灯区,她能把房子买在那里?东区是交通重区,太吵闹,也太庞杂。

        所以……

        于石妹冷笑。她上辈子真的是个蠢货。蠢而不自知。蠢而讨人厌不自知。蠢而自以为攀上了高枝沾沾自喜被所有人看笑话都还不自知。

        想来,东区和西区的红灯区、交通区域,能占多大位置。大部分,还是民宅。若有心买,岂能选不到好的。何况连当时她都知道,四个区的房价,普遍起来,南区最贵,贵到天价。东、西区相对低落,大概连低两个板。而北区最低。一向被视为贫民区。而她就相信了王二少的谎言。想来,她当时的智商,跟王二少的贼心色胆,也倒是天生一对!

        这房子是王希庐买的。布置却是她亲自布置的。

        前面提到的白纱镶嵌金色菱花和粉色圆圈的窗纱,地面乳白夹杂大红圆圈和爱心的地毯,餐桌上铺着桌布,小碎花的,餐椅背后还各打一个蝴蝶结;茶几上铺着茶几布,镂空钩花乳白色的,怎么看怎么想过去八十年代家家户户拿来搭电视机的那种类型。还有电视壁的装饰、墙上的墙饰、落地灯、吊灯、书桌、衣柜、甚至如门把手、开关、地插等一系列小装置,无不力求“温馨、甜美、田园,让人有富丽堂皇之感”,各种差错搅合在一起,她都想砸了这些装饰。难怪后来王二少一去不回,再也不来这个地方。除了她当时本身讨人厌,也这些讨人厌的家装大概也出了很多力。

        现在她都有种弃家而逃的冲动。

        她真的意识到了。如果一个人劳累一天,回来还要看着这些种种令人眼晕的颜色,他——他可能会更累。她此时突然无比的理解了王希庐。

        当时面对自己和面对这些家装是什么感觉。

        她叹了口气。

        要感谢黄老师。上一辈子带给她的最大的好处。大概就是黄老师。对,就是被垃圾场那些人叫成“于婆子、黄婆子”二人当中的那个黄婆子。她叫她黄老师。黄姐。黄姐不知为何,沦落到那里。但几乎没有人知道,她其实是个大学老师。在那里的岁月,黄姐捡回来书,就教她认字。她在百无聊赖又苦痛的岁月中,除了认字读书,似乎也没别的事干。她大学从没有认真读书过,只想着怎么弄个乘龙快婿。成了垃圾婆子,反而认认真真读起书来。总之,在垃圾场的十年,她读了许许多多的书。在跟黄姐相依为命的前九年半,黄姐教她读书,教她如何审美,教她搭配,教她编织,教她如何识别食物的好赖,教她如何做出好吃的食物。教她许许多都,遍及各种人生的智慧。最后半年,黄姐死了。她就一个人读书。这十年读书的岁月改变了她所有的气质。还有她的想法。若非遇到黄姐,可能,她还是从前那个于石梅。还是觉得女人该用自己的容貌去换取富贵。还是觉得她没错,都是王希庐对不起她。可能还是觉得她一切没错,只是手段用的有点不对。

        幸亏,她遇到了黄姐。

        只是不知道,这辈子黄姐在哪里呢?

        她一面想着,一面摇摇晃晃的站起来。走到镜子边。此时天色大亮。不用灯照,也能看清楚她头上的伤口。她记得上辈子第二天下午,是林东秀带着女儿、儿子上门来,才将昏晕在家的她送到了医院。然后她就从那里回到了林家,再也没回过这个地方。

        今生,看来她要在这里长住了。还是将这里收拾的像样一点吧。

        不过,最好还是先将自己收拾一下。

        瞧这头上,流血了。还是该包扎一下。最好去打个破伤风针。万一那王希庐推她的手有狂犬病什么的呢?瞧这一头乱七八糟的头发,也该剪了。然后换个颜色。瞧这一身乱七八糟的服装。她上辈子怎么就穿的出来?

        于石妹对上辈子的自己不满意极了!

        感谢上天,她还有改正的机会。

        先打开龙头,放水。放温水,轻轻擦拭额头的血痂。擦干净,仔细看看,其实是撞出了一条小伤口,虽然不严重。但她现在是有孕之身,还是该慎重点。去看看。

        她犹豫了一下。先将自己的头发拢起来,扎起来,戴个帽子。遮住。然后脱掉身上一身粉红色、胸前还有一个大蝴蝶结的洋装。她都不知道自己上辈子怎么想的。这种一般的服装,只怕当今十四五的小姑娘都不好意思穿出来。她怎么好意思穿出来,还堂而皇之的走来走去的?

        打开衣柜。险些哽到口水。唉。她不是很了解上辈子的自己吗?就那个德性。满衣柜挂的,全是这种一般的衣服,要么就是洋装。有的还是透纱的。要么就是裙子短短的。一穿就漏大腿那种。唉。她在心里对上辈子的于石梅说。于石梅啊于石梅。你是有本钱。可是不是每个男人,都是遇到□□就会被俘虏的人种啊。何况还是这么低劣的□□引诱。唉。难怪上辈子她老想俘虏一个富家公子。结果却被路守佳那个富家公子给俘虏了,还给卖到了黑街。

        她愁着眉将一排的衣服拂来拂去。拂来拂去。硬是找不到一个可以合适她穿的衣服。

        愣了半晌。在衣柜里翻了半天。撅着屁股。总算找出来一件淡灰色的……校服。这是大学四年的校服,其实她还从未穿过。总嫌这样式太简单,颜色又太朴素。上面是一件大西装,中间衬衫结着领子。下面半裙过膝。她嫌这衣服太宽松,太朴素。无法彰显她的好身材、和□□的惹火。于是,从来不穿。

        幸亏还有这件衣服!

        于石妹将之穿上。虽然皱皱巴巴的,也顾不得了。将原本的洋装卷成一团,随便塞入那个角落。以后看来还是送人吧。这种东西放在这里,她都觉得而是自己的耻辱。可不就是过去——上辈子的于石梅留下的耻辱么!

        她喘了口气,觉得活动了这许久。有些累。可不有些累么!她记得昨晚被王希庐推倒是在晚饭之前,在地上晕了一整晚,这一大早突然重生,经过惊心动魄的思想活动,也没顾着吃早饭。饿到了这一大早,可不饿了?

        她可不能疏忽。她现在可是有孕之身。

        上辈子她一直挂念自己的身材。因为自己的身材就是她吸引男人之本。所以一直坚持瘦身,不敢吃多。哪怕怀着亮亮,也三天两头减肥瘦身。这辈子——这些都去她妈的见鬼去吧。她早已经想通了。这辈子。自己就是于石妹,是一只乌鸦。乌鸦就是乌鸦。

        上辈子,她以为自己长得如此美丽,准是一直彩凤。哪怕生在乌鸦窝里,也是一只抱错了的彩凤。所以她不甘,她怨恨。满心算计着,她要勾上一根高枝,回到那符合自己美貌和身份的凤凰窝里去。

        却没想到,乌鸦就是乌鸦,彩凤就是彩凤。乌鸦那会那么傻,给彩凤养孩子。彩凤又哪会那么傻,将自己的蛋下在乌鸦窝里?可叹她上辈子看不清这个事实,强为人难,硬要逆风而上,攀高枝,最终攀得摔高跌重,死于非命,失去一切不说,还拖累完全无辜的孩子。

        这辈子她认清。也想透,想通。这人哪,不管乌鸦彩凤,就该呆在自己合适的位置。位置合适了,才能做合适的事。才能当合适的人。若乌鸦非要跑到凤凰窝,以为自己是凤凰。那不是笑掉大牙?最重要的是恐怕未必得善终。那彩凤跑到乌鸦窝里,自然也留不住。人家终归会飞回彩凤窝,不会留在乌鸦窝里。不过这也不管她的事了。

        所以,她于石妹。既然注定是一只乌鸦。这辈子就好好、清清楚楚当一只认真的乌鸦。好好过自己乌鸦的日子。没准这乌鸦的日子,还能过的有滋有味呢?

        想通了,她心里一片平静。觉得未来的点点数数。一步一步,都在自己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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