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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片段之《十八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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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琦走了,没死,是离开了。

        刚进高三的时候我快疯掉了,如果仅仅是没日没夜的计算与背题倒也算了,可偏偏有那么多不可理喻的人和事情,这样的日子维持了将近一个月。

        老琦的出现无疑是及时的,后来我告诉她,她就像二战时候的苏联红军,给我这个在硝烟与战火中挣扎的活死人带来了生的希望,她想了想说那她也是一名无党派的军人,我当时没明白。

        她转到我班上那天是下第一节课,我没在屋子里,而是去拉屎了,等我回来,路过走廊的时候,这一路所有人都冲我诡笑,笑得老子毛骨悚然,等我醒过神来,萧奇拍拍我的肩膀说恭喜,我问为何,他说学校发善心给你安排个美女与你共度剩下的高三岁月,你的青春之路可有的回忆了。我说你想要就给你,萧奇说自己已经没戏了,班主任很慷慨地安排到你的前座了,你俩在班级最后边的角落里干点啥那是你的自由了,我说别介,我他妈胆小,剖腹产出生的胆子都小。

        说实话,我从未觉得老琦是美女,这让我对萧奇的审美一度产生了质疑,但是不知道为何,全年级的人都认为我把一个大便宜揣兜里了。

        当我回到自己座位的时候,第一次看到了老琦,我俩对视了一秒钟后就没有再和对方讲过一句话,直到中午。

        老琦是学民族舞的,艺术生。这年头艺术生不稀奇,可学民族舞的我倒是第一次见着。第一次看到老琦的那个上午,她扎起了马尾,没有任何头饰,*裸的把自己的五官显露无疑,个子很高,据说是一米七三。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并不好,总有股子艺术家装老佛爷的气质,太扭捏,太清高,太装*。

        学校的正厅做得很古朴,天花板上的吊灯却很华丽,但只有我看到了第二盏灯后隐藏的那道裂痕,那还是我刚来这所学校第一天时候看到的,转眼间,真的是转眼间,我就要离开高中了,那道裂痕谁来补上?它在我心里深如谷底,永远不见尽头,就像我茫茫未知的前程。

        “你中午吃饭吗?”这是老琦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心想这是多么标准的一句废话,哪有中午不吃饭的。

        我刚要告诉他吃什么。

        “给我带一盒。”

        “你说什么?”

        “我说给我带一盒。”

        其实她说第一遍的时候我就已经听到了,但就是觉得连个谢谢都没有捞着就白给她干活,让我这苦*青年心里着实不爽啊。

        我憋了巴屈地说了一声好。

        老琦说话喜欢保持直线匀速运动,不紧不慢,天大的事在她口里说出来就像王二寡妇又出轨了一般随意。

        “我觉得你挺有艺术家气质的,是不是所有学民族舞的人都这这样?”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俩已经是朋友了。

        “不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我这样的气质。”

        老琦,我可以骂你无耻不要脸吗……

        学校往南穿过两条街有一条河,这条河横贯东西把我们这座城市分成了两部分,河是城里人的命根子,小时候我经常一个人跑到河边尿尿和泥玩,然后把伴着尿液的泥沙堆成各种各样的形状,可怜的是,小时候那些奇思妙想,现在都没了。

        河边的楼都已经很残破,跟古董差不多。有时候我们就像这残楼,不喜欢被别人吵,与世隔绝一样,也像这河水,静得陌生,无声无息,孤独地做自己的事情,没有人理会,更不会有人去打捞那沉淀在河里的故事。我们就这样谁在暗滩上,等醒来了就随着波涌漫无目的地流去。

        在这些楼阁中有一幢最高的,十八层,我和老琦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十八阁。

        每当月亮升起来,就是学校里晚自习的时候,也是十八阁最美的时刻,那是我一个高三生见过的最迷人的一种美。

        “知道科本吗?”

        “科比?打篮球的。”

        “不是,是科本。”

        她问我的时候,我正在看远山的树影,犹如一道道疤痕贴在这个夜里,那天的夜晚很凉。

        “我不知道。”

        一个摇滚者,吸毒之后就再做不出好的音乐了。

        “然后呢?”

        “死了,自杀。”

        我不知道老琦为何总喜欢把自己脑子里那些奇形怪状的金属乐理论都讲给我听,要知道我一般只听周杰伦。

        我没说话,继续着自己的欣赏。我顺着十八阁往下看,脚下疏疏落落的灯火显得那么无辜。

        “太晚了,你该回家了。”这是她说的。

        “嗯,我走了。”

        《风之变》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曲子,虽然在《仙境》这张专辑里显得那么没有棱角。

        每到深夜,我的苦闷就会一泄如注,我想知道每一个经过高三的人是怎么回头来看他们的这段日子,至少现在的我很苦闷,我想起自己在日记里的一句话:此去经年无念头,前路茫茫不可知。

        老琦喜欢把自己锁在屋子里,一个人听工业、听死亡、听鞭击、听哥特,最后听得自己精疲力竭,他说要把我培养成一个新时代的小朋克,我笑了,我说我还是去练琴吧。

        记得第一首我会弹的曲子是《》,十三岁那年,例如《秋日私语》、《献给爱丽丝》、《水边的阿迪丽娜》这些老掉牙的曲子我已经不太费心思,那时我还只知道理查德曼,希望自己能成为和他一样的钢琴王子。后来我疯狂的喜欢上了班得瑞,就是那个时候我听见了《风之变》,很多人只知道我是一个听周杰伦的,却不知道我是一个沉默的琴者,而轻音乐就是我的命。

        现在我已经不弹琴了,原因很简单,上了高中。没有人会把我和钢琴联系在一起,包括我自己。我选择了踢足球,但学校又封闭了*场,理由是在中国踢球踢不出出息。我看着墙上的AC米兰全家福无奈得差点死掉。

        有一次我在自习室听萧奇推荐给我的《蓝色之爱》,老师走过来的时候我全然不知,也许老师真是气急了,她扯断了我的耳机,全班同学都把目光投向了我,有的惊讶,有的习以为常,当然也有完全当作什么都没发生,根本没有回头看的好学生。

        回家以后我什么都没说,那天晚上我一个人来到了十八阁,把扯断的耳机埋在了河边,那时候我还没有认识老琦,所以十八阁的名字还不存在,只知道那撞楼很高很高。

        我开始跑去网吧,和同样逃课出来的同学打NBA、打三国的时候,我就一个人戴上耳麦听轻音乐,只有在那个时候我才知道自己是活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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