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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番外


国内发来邀请函,我打开看了看,简约别致的手绘图,似曾相识的笔法。

        是谦言跟庄挽的结婚邀请函,难怪。

        这样有灵气的笔法,两年前曾在谦言的伦敦分公司办公室看到过的,当时我还奇怪,他一向不爱饰品,怎么竟把一副手绘图挂在办公室。

        原来那么早,他就把那个小女孩放在心上了。

        没想到有生之年,竟然能去参加简谦言的婚礼。我们这些人,一直都以为他是不会爱人的,更别谈像大多数人那样结婚。

        在飞机上,置身云雾之中时,不自觉地就想起了很多事。

        没见到简谦言之前,我从来不知道这世上真的有一种东西叫做‘惊鸿一瞥’。

        没见到庄挽之前,我也不相信这世上真的有一个人会被简谦言宠着。

        上大学之前那个暑假,我第一次看见他,慵懒地歪着修长的身子靠在我哥哥旁边,额前细碎的黑发遮住大半的眉目,面容高傲妖娆,气场却冷淡疏离。

        当时真的以为是校花一个啊,那么精致的人儿。

        他不冷不热地瞥了我一眼,长腿一伸,踹了我哥一脚,双手收在外套口袋里,转身孤傲离开。

        我讶异于我哥竟然笑了,那样的习以为常;更讶异于少年的尖锐,那样的让人不由自主臣服。

        直到后来认识了另一个妖异阴柔的男孩,褚遇寒。

        看着他对简谦言的奴颜媚骨,我才明白什么叫真正的‘臣服’,不,那甚至,已经是宠爱了。

        再后来,我发现沃顿全校一半以上的男男女女都对简谦言‘虎视眈眈’,果真是祸水一个。

        当然我从一开始就被祸害到了。

        竞争对手还真多啊。

        我一向自诩只对美女感兴趣,不会看上男性生物。却选择了一种最笨的方式,跟随他身后,期盼着有朝一日,他的所有桃花都被我挡了之后,即使他不愿意,也不得不选我了。

        可是我们都不懂他,错以为守候这种东西,对他会是管用的。

        谦言大学毕业那一年,在国内庆祝生日,那一夜,很多事情都变了模样,又或者说,很多事情都显露了它本来的面目。

        梁筝说要把谦言落在他家的皮夹送回去,结果联系不到人。

        最后他们在褚遇寒家里看见了他,据说是衣衫半褪、昏迷不醒、躺在褚遇寒怀里的他。

        我没在现场,只能从谦言醒来后的反应,猜着当时是哪一番情形。

        我跟我哥说,如果褚遇寒被攻击,那我们的校花就是失身了;如果褚遇寒只是被疏远,那我们校花的贞洁应该还在。

        结果,幸好不是前一种情形。否则,我会追杀褚遇寒一辈子。

        但对一个深爱谦言多年的肇事者来说,他的疏离却是对他最大的惩罚,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我能感同身受。

        往后的七年里,不乏美丽漂亮气质无双的美女在他身边萦绕,但我一点也不担心,连褚遇寒那样极品的人,都入不了他的眼,我大可以放心等待。

        反正我有一个同性恋的名义做□□。

        如果不是因为在谦言的电脑里看见那封奇怪的邮件,我大概一直都看不出来,那个温润安静的女孩,跟他没有一点点血缘关系。

        世间没有谁会无缘无故地对另一个人好,要么因为天生的血缘纽带,要么……就是因为生出了爱。

        起初,我生气,我懊恼,我不甘心,可是我无论如何也无计可施,难道要我拿枪指着谦言的脑袋,逼他喜欢我么?那样大概他会自己扣下扳机。

        有那么一天,夜里,我从餐厅里出来,不经意地看见谦言的车驶过,心念一动,便开了自己的车随着他。反正这样的事我做多了。

        可,那大概是我这辈子,做过最后悔的一件事了。

        往后的年月里,我时常在想,如果那时没有跟着谦言的车,就不会看见,庄家墙院外的大树下,他把那个穿着天蓝色睡衣的小女孩裹在大衣里,下巴抵在她额头上,喃喃说着什么话,那么地…………亲昵又宠溺。

        那是我见过的,他最放松、最舒意、最毫无防备的姿态,一下子刺伤了我双眼,痛得想流泪。

        夜黑晚风急,明明半个小时之后,就是他飞英国登机的时间,他却还赶来跟她依偎。

        怎么可以……爱一个人爱到这样任性的地步。

        后来,又得知了他在K市开分公司的目的,原来一切都是为了庄挽。

        我渐悟,我学着去放手,我试着找到自己的出路。

        其实不管怎么说,庄挽都是应该被疼爱的那一个,只是我,明白得有点晚。

        那个小女孩,懂事到让人连嫉妒她都不忍心。

        乌黑漂亮的双眸,望着我时乖乖巧巧,内敛又通透,笑起来温温润润,眉目间的书卷气浓得化不开。

        虽然我一点也不认为她可以跟谦言走到最后,但我不敢去印证什么,所以我选择了远走。

        现在看来,真是没人能猜透谦言的心思呢。

        时隔一年多,在他们的婚礼现场,我又看到了他,高雅得像神;还有他挽着的庄挽,圣洁得像天使。

        神跟天使,多么不可思议的一对,偏偏耀眼得让人移不开眼。

        他们两个人,谁拯救了谁,谁融化了谁,谁温暖了谁,我竟然完全分不清。

        估计连他们自己,也都分不清吧。

        婚礼结束的时候,现场的人都醉了七八分,闹哄哄地,气氛高涨。

        穿过人群,我搜寻着他们二人的身影。

        靠角落的一张桌子旁,谦言换下了西装,穿着他一贯喜欢的英伦风,俯身妖娆笑着,跟那个女孩说着什么,那么宠溺的神情,眼角眉梢全是笑意。

        庄挽约莫是喝醉了,拿着鸡尾酒杯,对他傻笑,一脸的天真稚气又灵动。

        谦言的修长十指捧着庄挽的小脑袋,低头吻了吻她额头。

        然后庄挽伸出双手圈住他玉颈,在他耳边呢喃着什么,眸子弯弯的,亮得像有星光在浮动。

        我看见谦言脱下大衣,裹在她身上,抱起她,那么旁若无人的欢喜,那么高傲无敌的姿态,没跟任何人打招呼,就走出了婚宴大厅。

        原来他一点都没变,还是那么来去自在,从来不屑周围人的目光,那么冷傲嚣张,从不在乎世俗的观念。

        只是在他们两人的时候,对着他小朋友的时候,才温柔得不像话。

        我突然想起,以前我们老说,简谦言就是一只无脚鸟,从来不肯停留,因为他一停,就会死去。

        可其实,他是把所有的情与爱都攒起来了么?只等着那个女孩的出现,一次性全部堆上。

        那岂不是,是我们可笑了?

        他那样凉薄的一个,定是要攒着情爱、不能滥用的,遇到那一个人时,才有十足的胜算。

        所以,我们,从来都没有一点点可能靠近他,更别谈分得他一点感情。

        我平静地继续跟梁筝他们喝酒,心里的涟漪一点点淡下去。

        有的人贪婪,有的人释怀;有的人迷了路,有的人一直走。

        我还是觉得跟美人在一起合适一点,尽管我曾这样痴迷过一个风华无双的男人,不,是一只永远不会轻易停留的无脚鸟。

        世间欢喜无限好,同□□得最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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