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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血神炼


次日,雷震霄依然外出淘取货物,天赐守着地摊。上午的生意不错,天赐几乎没有闲暇的时间,雷震霄积攒了几个月的货物已经卖出了大半。

        日上三竿,外出的雷震霄也回来了。

        “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天赐好奇道。

        “我今天的目标已经买到了,当然就回来了。”雷震霄高兴的拿出一本兽皮书。

        又是一本武技书?天赐凑近一看,封面上写着《开山掌》三个大字。

        “昨天是《开山|刀法》,这次又是《开山掌》,不会是找同一个人买的吧。”天赐笑道。

        “当然不是,《开山|刀法》和《开山掌》的编写者都不一样,名字类似只是因为它们都是普通且传播广泛的武技,当然有撞名的可能。”雷震霄说道。

        “这也是给我的吗?”天赐问道。

        “对啊,这本《开山掌》和《开山|刀法》一样,都是比较简单易学的武技,针对你武技方面悟性一般的情况,上手应该不难。”雷震霄点头说道。

        “恩。”天赐点了点头,不过他有一个不明白的地方:“既然我武技方面的天赋一般,那我为什么不只学《开山掌》或者《开山|刀法》呢,如果相同的时间学习两个武技,我不认为敌人能破开我的开山|刀法,就敌不过我的开山掌。反而将全部时间学习其中一个武技的话,效果可能要好的多。”

        “我希望你同时学习《开山掌》和《开山|刀法》的与原因是:第一,你的法术悟性很好,你既然研究出了火焰手这种法术,那就尽量不要让它浪费,你如果能将开山掌和火焰手糅合在一起呢?威力肯定要比单纯的《开山掌》或者火焰手大的多。第二,《开山掌》和《开山|刀法》意境上很相仿,一起练也不会太慢。更重要的是我们生活中,更多的是与野外复杂多样的魔兽战斗,多种武技相当于多种手段,关键时刻可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雷震霄很有条理的解释道。

        “我都忍不住迫切的想要去学会这两本武技了。”天赐笑道。

        “该买的物品已经买了,今天晚上我们就回去···”雷震霄说道。

        就在这时,四方集市一片骚动,一位穿着血色裘袍,脸色苍白的年轻人走进了集市当中,径直向天赐这边走来。此人神色冰冷,鼻孔都快朝天了,四下扫视的眼神如刀锋一样狭长,看人都带着一种刻薄,一看就是个不好相处的人。他的身后还跟着四个凶神恶煞的漆黑铁甲的武士,身材高大,手持长戈。

        与昨天郝连纯清进入四方集市后,被摊主团团围住,拱手讨好的情景恰好相反,这位血袍白脸年轻人走到哪儿,哪儿的地摊主就背过身去收拾东西,简直是在躲避瘟疫一样。

        “请问需要什么。”天赐看见他停在了自己面前,以为又是一位顾客,便开口问道。

        “你是谁。”白脸青年质问道,眉目间透露着一股鹰悍气息,看向天赐的眼中,流露出凶光。

        “他是我朋友。”雷震霄眉目含霜,挺身说道,看她的神情,天赐便知道,又遇到仇敌了,连忙将一旁的黑铁剑抓到手上。

        “所有在你周围出现的男子,全部都去死。”白脸青年怒喝道。

        两个持戈武士自青年身后跃出,舞动长戈向天赐胸口刺去,看他们冰冷的目光,毫不留情的杀招,显然是准备要天赐的命。

        天赐心念一动,黑铁剑上附着一层斗气,准备迎战,只是没等他出手,雷震霄已经抢前一步挡住了这两名持戈武士。

        一身暗红色紧身皮甲的雷震霄扭身甩出了身后背负的青锋剑,沉重的黑色剑身扫在了两名武士的长戈上。两名连斗气也没有的普通武士怎么可能挡住她势大力沉的一击,只听两声闷哼,两名持戈武士虎口震裂,倒射回苍白青年身后。

        “血神炼,你要干什么?”雷震霄怒道。

        “你是我的,你周围不可以出现别的男人。”血神炼两眼泛红,咄咄逼人的说道。

        “别说的这么恶心,你凭什么说我是你的。”雷震霄不屑道。

        “就凭我是血杀门的少门主。”血神炼鼻孔朝天的说道。

        “血杀门的少门主就能无视规矩,横行红叶镇了吗?”雷震霄怒道,看到不远处巡逻的维持秩序的卫士,连忙高声道:“卫士,这里有人想要动手。”

        那一队卫士其实早就看见了这边的情景,只是血杀门的少门主可不是他们这些小喽啰能招惹得起,本想着赶快躲开,没想到被眼尖的雷震霄喊住了。他们代表着红叶府的颜面,如果此时离开的话,被红叶府知道,少不得严惩一番,只好不情愿的走过来。

        “血少主,这里毕竟是府主制定不可争斗的安全区域,看在府主大人的面子上,你看能不能不要大动干戈。”卫士小队长硬着头皮向血神炼劝慰道。

        “既然知道叫我一声血少主,就知道这四方集市也有我血杀门参与管理的,我做什么还需要你来说教?滚开。”血神炼很是不屑的呵斥卫士小队长,神色是目空一切的倨傲。

        “这···”卫士小队长当场踌躇了,这真是进退两难的绝境,进则得罪血少主,退则会被红叶府严惩。

        “什么人这么大胆,居然敢在本帮门口闹事。”一声轻喝悠悠传来,一个白衣贵公子优雅的迈步而来,正是郝连纯清。

        “郝连纯清,你少管闲事,战狼帮驻地离这儿足足好几百米呢,怎么能说是门口。”血神炼一见是郝连纯清,倨傲的神色中多了一丝忌惮,无论是地位或者是实力,郝连纯清都是红叶镇中为数不多能压制住他的人。

        “你伤害我的朋友,还让我少管闲事?你敢不敢再无耻一点。”郝连纯清佯怒道。

        “我可没动雷震霄,事实上我也舍不得动她,我只是想要捏死一只臭虫。”血神炼冲着天赐扬了扬高傲的下巴,狭长眼睛却是扫向了雷震霄,炽热的眼神中毫不掩饰的欲望。

        “不光雷震霄是我朋友,天赐也是我的朋友。”郝连纯清微笑着说道,淡然的口气中,透着不容更改的坚决。

        “你和一只卑微的臭虫做朋友?不觉得辱没了你战狼帮少主的身份吗?”血神炼愤怒道,身后同样血色的披风无风自动。

        “唉,我在脂粉街花天酒地的时候,早就将我的身份辱没干净了,而且我不觉得和天赐交朋友会辱没我,他可是送给我一件火狐皮呢。”郝连纯清叹气说话间,还向天赐眨了眨眼睛。

        “喏!这是火狐皮,你昨天忘拿了。”天赐很有眼色的将火狐皮拿起来,递给了郝连纯清。

        当着血神炼的面做戏,登时将他气的几乎七窍生烟,愤怒之下,连声音都变得尖锐刺耳:“郝连纯清,一件火狐皮就能得到你的友谊,你的友谊是那么廉价吗?你这是成心与我作对。”

        “我只是保护我的朋友罢了,绝对不是成心与你作对的。”郝连纯清无辜的摊了摊双手,身体却是坚定的挡在了雷震霄与天赐面前。

        血神炼眼见郝连纯清态度强硬,便扬着下巴,鼻孔对着天赐,如同施舍般的语气说道:“小子,给你个机会,加入我的血杀门,我可以既往不咎,并且把你当心腹培养。”

        “不去。”天赐冷漠的拒绝道,既然已经交恶,他也不假辞色。

        “那你就准备承受血杀门的怒火吧。”血神炼怒极反笑,作为血杀门的少门主,开口邀请一个普通斗师已经是给了他天大的面子,居然还敢拒绝,天赐立刻进入到血神炼的必杀黑名单当中,而且是那种黑的泛红,红得发紫的那种。

        “雷震霄,我父亲已经答应了要传授我血滴十二诀。”血神炼得意的大笑道。

        “那又如何,就凭你的资质。”虽然语气依旧不屑,但是雷震霄轻轻蹙起的秀眉透露了内心的焦虑。

        “作为亲眼见过血滴十二诀的人,你应该明白它的威力。我期待着打败你之后,你臣服在我面前的模样。”血神炼伸出尖细的舌头舔了下苍白的嘴唇,感觉就像是毒蛇吞吐信子一样。

        血神炼知道在郝连纯清面前,不能拿雷震霄和天赐怎么样,所以说完这句便宜话,转身便离开了。

        “混蛋,我迟早一剑斩下他的狗头。”雷震霄恨声发泄道。

        “好了,不要让一个混蛋扰乱咱的心情。”郝连纯清微笑的打趣道。

        “他是谁?”天赐疑惑道。

        “你应该知道红叶镇的最强四大帮派吧。”郝连纯清拉着天赐与雷震霄坐到了地毯上。

        “知道,分别是战狼帮、神锤宗、血杀门和红叶府。”天赐盘坐在旁边的兽皮上说道,好歹在红叶镇待了几个月了,哪怕出门在外,周围人讨论的八卦大多离不开这四个红叶镇最强大的帮派。

        “刚才那个青年就是血杀门门主血滔天的独子血神炼。”郝连纯清微笑道。

        “哦,怪不得我看见他皮肤那么苍白,原来是失血过多啊,不愧是血杀门的少门主。”听了天赐的调侃,雷震霄愤怒的俏颜终于平静下来。

        “血杀门的核心武技确实需要消耗自身鲜血来施展,不过威力也十分惊人,因此才能成为四大帮派之一。”雷震霄面带忧虑。

        “你怎么和一个门派的少门主有了恩怨呢。”天赐好奇问道。

        “血神炼是红叶镇有名的花花公子,极具占有欲,自从两年前被我打败之后,就开始对我纠缠不休。先后被我打败了十数次,但越是这样,越是激起他的自私的占有欲,对我也就越是纠缠,加上他背后血杀门强大的势力,我还不能杀掉他,真是头疼。”雷震霄无奈的说道。

        “还好,起码他没有依靠血杀门强行逼迫你。”天赐拍了拍胸脯,松了口气,如果血杀门随便排个长老来帮助血神炼制服雷震霄,她绝对没有多大反抗余地。

        “天兄弟不是本地人士吗?这里的习俗,只要一个男子看中一位女子,就可以上前与之进行比武切磋,赢了就可以将女子收做夫人。”郝连纯清笑着露出一个是男人都懂的眼神。

        “这么霸道?”天赐大吃一惊。

        “几千年来的风俗就是这样,不过也有限制,如果女子愿意成为其夫人的话,甚至可以故意放水,让男子如愿以偿。如果女子不愿意的话,可以找几个亲朋好友一起反抗。”郝连纯清详加解释道。

        “原来如此,那如果女子实力不济,输给了厌恶的人呢,也只能屈服于所谓的习俗吗?”天赐紧张说道。

        “当然,很多时候习俗甚至比红叶府的命令更能让人遵从,对于人来说,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如果女子真的极度厌恶赢她的人,只有自杀一条路可走,不过选这条路的女子很少。”郝连纯清的话语为天赐揭开了一个原始野蛮世界的神秘面纱。

        听了这一番话,天赐打心底涌起一股深深的寒意,此时他才真正意识到,曾经的法制社会早已离他而去,摆在他面前的,是赤裸裸的野蛮社会,“优胜劣汰,适者生存”才是这里的生存法则。

        天赐扭头看了身旁佳人一眼,假如血神炼实力高强,自己真的要眼睁睁看着她被掳走?假如不是郝连纯清适时出面,现在自己是不是已经被血神炼的侍卫杀掉了?假如雷震霄被血神炼强迫,她还能像现在这样爽朗的大笑,眼睛弯成好看的月牙儿吗……想到这,天赐猝然惊醒,心中暗暗发誓,一定要发奋努力,成为强者,不用惧怕任何人,无论是牛蛮子、血神炼,还是今后可能出现的敌人。

        本来,在酒馆联手打退牛蛮子后,天赐的心中小有得意,往日的那股冲劲已经淡了,现在听闻这个荒谬的野蛮习俗,他的心中涌起了一股更加强烈的危机感,恨不得立刻就去修炼,不惜一切代价的提升实力。

        只为了将来,不会有后悔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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