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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原来,和喜欢一个人所对立的并不


我不知道一条路一直走下去会不会有尽头,但我知道,喜欢一个人的感觉终有一天会消失。喜欢一个人,是有尽头的。在你的喜欢变成爱的那一天,亦或者,在你不再爱她的那一天。

        从圣诞节过后,我就再也没有和她讲过一句话。虽然我一直都想和她道歉,但每每想到自己就算做再多也不可能与她和好如初时,那颗想要道歉的心就慢慢地萎缩在了自己的身体里,失去了所有的生机。

        一种诡异的默契,开始悄悄地出现在我和她之间。我们就好像同时约好了似的,不再出现在对方的视线里,不再打扰对方。我们总是不约而同地阻止自己和对方相遇,哪怕这个过程很痛苦。

        当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我对她的感觉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不再时时刻刻去在意她和马超的关系,也不再那么心痛。如果没有见到她,我甚至都不会想起她!我的生活,好像在圣诞节那天之后,又恢复到了最最原始的那时。心里空荡荡的,没有任何人的身影。

        我丢掉的,真的不只是一颗苹果而已。在那天,我丢了太多的东西,到底失去了多少,连我自己都数不清。

        有那么一刻,我觉得自己是不再喜欢她了。于是,我开始拼命的想要去忘记她。

        如果不再喜欢一个人,那还留着她在自己的心里干什么呢?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吗?这是多么可悲的事情。

        可忘记一个人几乎是不可能的啊!如果能够忘记她,我早就忘了,又怎么会等到现在呢?于是,我尝试着去讨厌她,讨厌她的一切,就好像我讨厌霍香香一样!

        我记得自己不知在哪里看到过,说如果你历经千辛万苦可还是忘不掉一个人,那可以尝试去讨厌她,当你真的讨厌她的时候,你就真的忘记了她。我不知道这话到底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但我决定还是要试一试,死马当活马医了!

        想要讨厌一个人就一定要找到她的缺点才可以,可我思来想去的,也不知道景陌身上有什么缺点。

        如果非要我说一个的话,那就只有她对我的冷漠了!她对我的冷漠,是我最最讨厌她的地方。

        可即便如此,我还是讨厌不起她来。

        其实,我是很希望自己恨她的。因为那一点点的恨,可能是我忘记她的所有勇气。

        “景陌和刘邪,在前面的大黑板上把例题做一次,其他的人在底下做,谁要是比他们两个做的慢了,哼哼!”

        元斌今天不知道抽什么风,一改往常的严肃样子。

        大黑板已经很少被我们使用了。平常,我们都是在各自小组的黑板上进行解题和听写。

        我和景陌很有默契的各自走了一边。虽然同时出发,同时到达了讲台,可我们依旧没有看对方一眼。

        我的脑子在飞速地解着题,很快就在脑海中将解题步骤模拟了一次。但我并没有着急动手,我可不想成为班里所有人下黑手的目标。景陌则不同,她不在乎一切,不一会儿,就将题做了出来,速度之快,让同学们哀乎不已,他们可是一直惦记着元斌的惩罚呢!

        因为被景陌的速度给吓住了,所以大家更是无心再解答题,一个个就好像霜打了的茄子似的。

        “哼!就这么点干扰便没状态了,高考怎么办?高考可是很考验一个人的心理状态的,干扰因素······”

        元斌洋洋洒洒地一顿道理,听的我耳朵都听力疲劳。但我也终于知道他今天的目的了,他怕是想从现在开始,就训练班里人的抗干扰能力吧!

        “还有啊!”说着,元斌看了看黑板,这才继续道:“你们知道为什么刘邪的成绩一直都超不过景陌吗?那是因为他偷奸耍滑,做事不认真!大家看!他因为害怕你们的报复,故意减慢了做题速度,而景陌呢?一直都是那么的认真,心无旁骛······”

        元斌的又一顿试听大餐,将我给黑的体无完肤,我现在终于知道什么叫躺着也中枪了。对于我这样的时运不济的人来说,就算什么都不做,恐怕也会遭到无端的厄运。不过,由此我也发现了一条真理,那就是万事万物之间,都是有着联系的!如果表面上没有联系,那就更是有联系了,因为这时的你可以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创造”联系!

        元斌!谢谢你!现在的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自己以前会被老师当作班级害虫了!老师们的“创造力”实在是适合去写小说!

        身为祖国园丁的元斌站在讲台下勤勤恳恳的在黑祖国花朵,更可怕的是,台下还要那么多的花朵在笑着,丝毫没有觉得今天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来日也可能发生在他们身上!这,就是全然没有公民素质的表现啊!

        全班的同学都笑得那么开心的时候,景陌依旧保持着做题时专心致志,不苟言笑的样子,自始至终她都没有笑过一下,这让我微微有些心寒。她真的一点都不在乎我了吗?

        没有因为别人嘲笑而难过的我,只因为她不笑我,就变得难过起来。

        一瞬间的难过让我感觉到,她的言行举止不再对我有任何的吸引力,因为我是那么讨厌她,讨厌那个对我冷漠的她。

        其实,我还是不要看到她的好,不是吗?

        我开始越发努力的无视她的存在,可越是努力,却越是将她记得清楚。

        当你愈是以为你已经忘记一个人的时候,其实是你愈是想念她的时候。

        当有一天,她的声音于你不再动听的时候,你希望自己会变成一个再也听不到她声音的人,那样,听不到她声音的你就不会再心痛了。可如果她的声音于你变得不再动听,那你和聋掉又有什么区别?

        好多人都说,养成一个习惯的时间就只有二十七天。可在第二十八天的早晨,我却还是没有养成自己所需要的习惯。可能,是我的心不够诚意吧!

        有时候,我发现自己也是个很可怜的人,因为我从来都没有感受过,什么叫太阳晒屁股了还没起床。上学的时候,你起的比太阳还要早,而不上学的时候,就是月亮快要出来的时候,你还在床上闭着眼。没办法,谁让我就是这样一个对床敢爱敢恨的人呢?

        今天是放寒假的第二天,现在已经是下午三点了。也就是说,从昨晚到现在,我睡了足足有十八个小时,就这,我还是饿醒的!

        我是一个决定要将自己的一生都奉献在床上的男人,这和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的路飞是多么的相像啊!我们都是拥有常人所无法企及梦想的男人,也是时时刻刻在为自己梦想付出的男人。这一刻,我不禁想向自己竖起大拇指,然后吼道:“邪哥真男人!邪哥真汉子!”

        饥肠辘辘的我只穿着睡衣就跑到了厨房里,这在平常日子,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我亲爱的家人们可不会放纵我穿着睡衣在家里卖骚弄姿。可现在,他们不是不在吗?

        说起他们,我就一阵的心痛。我离家出走后还没过三个月的时间,他们竟然也离家出走了!

        我永远都无法忘记昨天在自己醒来时,发现家里空荡荡的,只有桌子上残存着的早餐和一份离家出走的书信时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好像是被全家人出卖了一样的难受。

        信里说,他们一家人因为无法忍受我这样的凶残家人,所以决定集体离家出走到西藏。信里还说不要我去找他们,等他们流浪够了,就会回来拿钱,拿钱之后继续再离家出走。

        信是霍香香写的,看着这封信,我恨得牙痒痒。

        在此之前,我全然不知道他们要离家出走的计划。老爸老妈连同霍香香,都将我瞒在谷里,他们可真是我的亲人啊!

        在厨房里寻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可以充饥的食物,当然,如果我要是《荒野求生》中的贝爷的话,那就可以找到很多的食物了,不说地下X米隐藏着的老鼠,就说我眼前正也饿的直叫唤的双喜,就够我吃好几天的了。

        无奈的我,只好走上了外出求生的路途。

        路上,饿的几乎走不动的我索性比闭上了眼睛,听天由命起来。

        在我的兜里,就只有五块钱。万恶的家长,在离家出走的时候竟然没有给我留下一毛钱!

        试问,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五块钱可以买到什么吃的?

        泡面?这样想的你真是太天真了!不说我要用这五块钱活多少天,就说泡面这种神奇的食物,就不是给我这样的穷人吃的啊!没有高富帅这样的称号,你敢吃吗?

        说实在话,高富帅的重点从来都不在高和帅上啊!

        就在我实在忍不住**,准备用兜里的五块钱买一天活命的机会时,我闻到了一股香味。

        “是烤面包!”

        此刻的我早已经口水直流,这香味,简直能要了我的命啊!

        我顺着香味传来的方向走了过去,在看到一家新开张的蛋糕店时,突然眼前一亮!

        如果只是一家蛋糕店,那我自然不会如此的兴奋,毕竟我兜里的钱也买不到多少蛋糕啊!可当蛋糕店的橱窗上贴着“招聘”两个大字的时候,我就不能淡定了。

        这哪是两个字,这分明就是我的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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