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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抢劫(三更)


“不!为什么会这样!”楚峰状若疯狂,他受到了极大的刺激。

        他想不明白,为什么一次二次三次都是一样的结局,为什么这次明明都已经谈妥了,最后还是被单方面撕毁了合约?

        为什么会这样?他想不通,想不明白,区区一个林羽,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能量?

        张蕊呆立当场,说我眼瞎?说林羽没有眼光?林羽不就是一个穷屌丝吗?属于那种放在路边都没有人瞧一眼的臭狗屎,她想不明白,这些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一个个都把林羽当个宝?

        她会眼瞎?不,绝对不会!

        楚峰才是她理想中的金龟婿,林羽就是一个屌丝,她绝对不会眼瞎!

        “林羽,我一定不会放过你!”看着林羽远去的背影,楚峰目光怨毒。

        ……

        “林羽,你想吃点什么?”沈灵走在林羽的旁边,很自然的问道,完全没有提刚才说喜欢林羽的事。

        “随便,我无所谓。”林羽摆摆手,他自然也没把沈灵刚才说的话放在心上。

        “那我带你去一家好吃的店。”沈灵微微一笑。

        沈灵没有带林羽去吃豪华的大餐,反而带林羽来到了一家卖家常菜的小饭馆。

        “我最喜欢这家饭店的菜,每个星期都会来吃一遍。”沈灵一边走一边说,她轻车熟路的带着林羽进了饭馆。

        老板似乎都把她认熟了,一看到沈灵进来,就打趣道:“哟,丫头,今天居然还带人来了啊,你来这么多次,还没见过你带人来,这是你男朋友吗?”老板是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女人,身材福,脸有些胖,看上去倒有些憨态可掬,给人一种亲切的感觉。

        “哪有,这是我朋友。”沈灵小脸一红,不过显然也是被老板打趣惯了,倒也没在意:“徐姐,我已经跟我朋友说了,你们这家店的菜特香特好吃,你今天不要让我丢脸哈。”

        “放心,我一定拿出我的招牌好菜!”徐姐拍着胸脯说道。

        沈灵带着林羽在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这家饭馆生意很好,里面闹哄哄的,人来人往。

        “没想到你这种千金大小姐在这种地方吃饭也能适应。”林羽打趣道,想想沈灵的身份,竟然会受得了这种闹哄哄人声嘈杂的地方。

        “有什么不适应的,我要是不适应这些地方的话,也不可能跟你住一起了。”沈灵笑道。

        林羽点点头,这倒是,以沈灵的身份,如果是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肯定不可能机缘巧合下跟他住在一起,毕竟他租的那个地方,就是普通的房子,可配不上她沈大总裁的档次。

        “菜上来了,林羽,你快尝尝。”正说着,服务员6续端上了几盘菜。

        “我最喜欢吃这道一品豆腐。”沈灵激动的给林羽介绍着桌上的菜:“这个一品豆腐香辣结合,白细鲜嫩,适口清爽,味道极好,我每次来这里吃饭都会点这道菜。”

        “还有这道鱼香肉丝质地鲜嫩,入口滑腻,是在那些大餐馆都吃不到的佳品。”

        “好了,我又不是瞎子,难道我还不认识这些菜啊?”林羽无语的撇撇嘴:“这些都是很常见的家常菜,随便一个家常菜馆都有,也就只有你这种千金大小姐吃得少,才觉得惊奇。”

        这种家常菜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都是很常见的菜,林羽前世也经常吃,毕竟前世他也只能消费这种家常小炒,高级的餐馆他也舍不得进去。

        “哼……你以为我不知道啊,别老是千金大小姐的叫我,这些菜我也吃的很多,我之所以经常来这家店,是因为他们确实炒的好吃。”沈灵哼道。

        林羽淡淡一笑,他夹着尝了一口,吃遍了仙界的美食,一般来说,地球上的美食很少能让他感到惊讶,哪怕上次在兴盛大酒楼吃的东西,他也就只是觉得还行,不过当尝了这里的一品豆腐和鱼香肉丝之后,他顿时眼睛一亮。

        “嗯,不错!”他错一声感叹,这两道菜从味觉上来说已经不输于仙界美食。

        不过仙界美食之所以比地球的好,除了味道好,更重要的是具有仙灵之气。

        一道尚好的仙界美食,让普通人吃一下,可以立地成仙,这一点也不夸张,这就是仙界美食的绝妙之处。

        一些吃货修炼者,或是美食收藏家,就是靠吃仙界美食修炼,吃着吃着,一不小心就成为了大能金仙。

        不过话说回来,这两道菜能从味觉上比肩仙界美食,也是非常难得了。

        “我没骗你吧?是不是比其他店的好吃?”沈灵得意道。

        “你眼光不错。”林羽难得夸奖了一次。

        “可真是难得让你林大爷夸奖。”沈灵撇撇嘴。

        两人一边吃着饭,有说有聊,倒也不亦乐乎,不过眼看要吃完的时候,大门外忽然冲进来了五个壮汉。

        “砰!”他们手持手枪,一冲进来就对着大厅放了一枪,顿时尖叫四起,人群大乱,一窝蜂的想往外面跑。

        然而那五个壮汉守在大门,当人群朝大门冲过来的时候,直接对着里面射了一枪,顿时有人应声倒地。

        “谁敢过来老子就打死谁!”为的壮汉是一个光头,他面色凶狠,嘴边有一颗大黑痣。

        这一吼顿时吓住了众人,光头大汉目光凶狠的吼道:“全部给老子抱头蹲着,要是有人不听话,老子一枪嘣了他!”

        有了前车之鉴,往外面冲的那些人顿时全都恐惧的抱住了头,蹲在了地上,刚才冲在最前面的人,胸口中了一枪,这时候都还躺在地上,血流了一地,脸色白,身体不断的抽搐。

        这就是最恐怖的威慑,没有人再敢往前面冲。

        “林羽,怎么办?”沈灵紧张的拉着林羽,她没想到今天这么倒霉,就是随便来吃顿饭,都能遇到打劫的。

        不过她想不明白,就算是打劫的,也不至于跑到一个小饭店打劫吧?难道打劫不是应该去银行?

        “没事,一群小毛贼而已。”林羽淡淡道:“有我在,他们伤不了你。”

        虽然表面不在意,但实际上林羽早就在观察情况了,这几个壮汉只是普通人,很好解决,麻烦的就是他们手上拿着枪,林羽现在还没有进入开光境,还是肉体凡胎,没有洗髓乏骨前,子弹对他还是有一定的威胁性。

        当然,以他的度,完全可以在这几个人还没有开枪前就解决他们,但比较麻烦的是,这里人太多了,如果贸然出手,怕会伤及无辜。

        所以林羽在找时机,最好的时机就是五个人站在一起的时候,五个人站在一起,他才有机会在五个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把他们击倒。

        他寻找着时机,不过就当他准备动手的时候,外面忽然响起了一阵刺耳的警报声,紧接着十几辆警车开到了饭馆外面,很快那些警察就包围了饭馆。

        “里面的抢匪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奉劝你们现在缴械投降,还能从轻落。”走在最前面的警官是一个长着国字脸的中年男人,正是沈灵的三叔沈振国:“你们现在只是抢劫了银行,如果投降的话,还只是判你们抢劫罪,被抓进去只是坐牢,你们要是敢杀人的话,被抓进去就是枪毙!”

        沈振国站在大门外面,拿着喇叭对着里面大声吼道:“所以,奉劝你们不要做傻事,早点认清现实,缴械投降,负隅顽抗是没有好结果的!”

        “少废话,里面一堆人质,你们要是敢冲进来,老子就杀了他们!”光头大汉狰狞的吼道,他随手一抓,正好就把林羽给抓了起来:“你们再逼逼,老子就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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